近日,江门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出台《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水土保持信息提醒推送工作指引》,采用双向短信提醒推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办理提醒推送服务,进一步增强广大企业主水土保持意识,切实提高工程建设领域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
自2022年12月起,我市在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下称“工建平台”)增加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办理提醒推送功能,对于征占地面积大于等于1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进行业务办理提示。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
(一)对项目业主负责人或手续办理人的提示信息
提示信息的内容如下:
尊敬的****(先生/女士),……项目(项目代码:*****)征占地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该项目需要在开工前到水利部门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烦请您将此信息转具体项目负责同志,相关事宜可向***市(区)水利局进行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对水利部门的提示反馈信息
提示信息的内容如下:
……项目(项目代码:*****)已完成立项(核准),该项目征占地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已提醒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手续办理人)在开工前到水利部门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请跟进并做好后续审批服务工作。
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和施工许可阶段
(一)对项目业主负责人或手续办理人的提示信息
对于一个项目代码,申请多个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由工建平台针对项目代码拆分的第一个工程代码报建项目进行信息推送,后续拆分的工程代码报建项目不再进行信息推送。
提示信息的内容如下:
尊敬的****(先生/女士),……项目(项目代码:……)征占地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项目需要在开工前到水利部门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以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烦请您将此信息转具体项目负责同志,相关事宜可向……市(区)水利局进行咨询,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对水利部门的提示反馈信息
提示信息的内容如下:
……项目(项目代码:……)已完成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该项目征占地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已提醒项目负责人在开工前到水利部门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项目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请跟进并做好后续审批服务工作。
据了解,建立完善江门市工程建设管理系统水土保持信息提醒推送机制有利于进一步打破生产建设项目信息沟通壁垒,畅通建设单位与水利部门的沟通渠道,深化做好水土保持服务,让建设单位知悉生产建设项目在开工前要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减少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发生,减少生产建设项目业主被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好的服务指导工作!
2022年以来,国家及省级下发了三期水土保持疑似违法违规卫星遥感图斑共345个,经现场复核和认定,属于违法违规图斑92个,完成整改销号5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