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江门市水利局不断强化《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应用,根据不良信用行为认定标准作信用分值扣分处理,严格处理市场主体在参建活动中的不良信用行为。
截至6月份,江门市水利系统共发出《不良信用行为处理告知书》6份和《不良信用行为处理通知书》5份,并按照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扣分处理。把《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作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了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严格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保证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针对不良信用行为的处理决定,江门市水利局召开了部门诚信建设暨不良信用行为研究专题会议。会议研究分析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良信用行为处理决定,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业务科室要举一反三,加大对水利工程参建单位不良信用行为惩处力度。要把持续推进《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作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手段,强化信用监管,敢抓真抓,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为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扎实的信用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