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至24日,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中春带领工作组对江门市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行实地复核。江门市副市长曹阳、江门市水利局及各县(市、区)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现场复核。
工作组采取现场核查和资料核查的方式,先后实地复核了台山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项目以及鹤山市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项目建设情况,现场审核了各县(市、区)报送的项目绩效自评材料,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江门市2021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自评情况的汇报,对我市水利建设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工作组对江门市2021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江门市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有效,项目建设达到了绩效目标,具体体现在“三个好”:
一是目标明确,效果好。主要是以目标为导向,全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效果较好;
二是及时跟进,推动好。主要是加强上下联动,注重沟通协调,评价工作进展较快;
三是工作认真,组织好。主要是评价工作细致,相关资料准备充分,评价成果质量较高。
接下来,江门市将以本次实地复核指导为契机,进一步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把绩效管理作为新时代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抓手,科学制定水利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加快水利项目建设进度,加强资金绩效目标管理,认真完成绩效评价工作任务,保障项目发挥应有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