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经省第一总河长、省总河长同意,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公布广东省2019年度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依照考核方案,经省综合评定,江门以全省地级市排名第一的成绩获得优秀等次,这也是我市连续第二年以第一名的成绩在全省考核中获评为优秀。
2019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湖长制的部署要求,坚持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创亮点,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市九个“水十条”考核断面年均值水质优良比例达88.9%,高于省下达目标值11个百分点;150个自设市级河长制水质监测断面的优良水体比率同比上升21.0%,达标水体比率同比上升19.6%;在省河长制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名列地级市第一名;今年五月,获得国务院对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督查激励,是全省唯一获此项激励的地级市。
一、注重以上率下,始终保持看齐追随“高站位”
一是突出高位推动。始终把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抓手,牢牢扭住河长制湖长制这个治水“牛鼻子”,把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先后6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河长制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二是突出领导带动。市委书记林应武同志出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毅同志出任副总河长,并分别担任我市最重要河流西江、潭江的市级河长,坚持两个月至少巡河一次,形成“头雁”效应。三是突出全员行动。各级河长认真履行河湖综合治理责任,市级河长全年巡河141人次,县级河长巡河1399人次,镇级河长巡河31970人次,村级河长巡河73564人次,各级河长以实际行动守护侨乡的碧水清流。
二、注重完善机制,着力打好河湖管护“组合拳”
一是落实“三个清单”强抓手。严格执行月度水质清单、工作清单、问题排查清单的河长巡河履职“三个清单”制度,以工作清单推动工作落实,市县镇三级河长巡河发现问题7938个,完成突出问题整改7629项。二是深化明察暗访强监管。聘请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全市河湖治理情况开展暗访巡查,在江门媒体设立水环境“红黑榜”,每月向各市(区)政府通报情况,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党委政府对各级河长的监督作用。三是组织水质监测强倒逼。市县镇三级在河湖跨界断面分别设置河长制水质监测点,市本级设置跨县水质监测断面150个,各市(区)设置跨镇水质监测断面854个,每月进行水质监测和通报排名,督促各级河长主动管水治水。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强支撑。设立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和潭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2019年共落实8000多万元,长效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初步形成。五是注重区域共治强协调。积极探索区域共治长效机制,每季度召开市河长办主任联席会议,市、县两级共同协调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今年召开跨县河流综合治理工作协调会和跨县水环境治理工作联席会议15次,组织开展上下游、左右岸的河长交叉巡河。六是创新考核机制强问责。出台《江门市河长制湖长制述职方案》《江门市关于强化河长制水质考核问责工作方案》,全省首创县级总河长向市级总市河长、领导小组成员向领导小组组长述职的做法,对水质考核不达标的6个县级河长、9个镇级河长进行了约谈问责。
三、注重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河湖整治“攻坚战”
一是严密组织河湖“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全市共投入7834万元,清理整治入河排污口1400宗,清理河道漂浮物15.04万吨,清淤疏浚1064公里,纳入河长制管理的4100多公里河道全部实行常态化保洁清漂管理。列入省整治范围的377宗重要河湖“四乱”问题、列入市整治范围的459宗侵占江河湖泊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治,整治销号率在全省名列前茅。完成住家船整治271艘,妥善解决船民上岸居住安置问题。二是强力推进重点河流综合整治。大力实施“让广东河湖更美”大行动,41条重点支流综合治理方案全部编制完成,启动实施堤防加固、清淤、污染源治理等系列综合治理工程。鹤山市沙坪河综合整治工程被评为广东省首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范例。三是扎实推动碧道规划建设。高标准开展碧道规划建设工作,编制《江门市碧道建设工作方案》《江门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形成全市碧道规划一张图,2019年底完成了9公里省级碧道试点江海城央绿廊和90多公里市级碧道试点的工程建设。四是深入开展黑臭水体整治。严格落实“一名责任领导、一个工作团队、一个工作方案、一张倒排工期清单、一张挂战图、一抓到底”的“六个一”工作机制,累计完成黑臭水体整治投资50.45亿元,市区建成区11条河完成整治,黑臭消除率达91.7%。五是着力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编制江门市水量分配方案、河道生态流量核定和江门市中长期节水规划,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台山市成功创建广东省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县,65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提前100%完成。
四、注重截污控源,全力推动污染源治理“深拓展”
强化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治理。全面完成列入省清单的3793个“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率达98.14%,全市畜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39%。实现镇级污水厂全覆盖,全市3304个自然村已覆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新增建设生态公益林17万亩,完成森林碳汇工程1.08万亩和森林抚育工程19.91万亩,完成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88条。
五、注重“治”“理”结合,积极探索共建共治“新模式”
一是大力构建社会共治工作格局。探索完善政府“治”+民间“理”的河(湖)长制侨乡模式,因地制宜设立“人大代表河长”“企业河长”“华侨河长”等多种类型的“民间河长”,全面构建“河长+河道警长+民间河长+专职巡河员+河道保洁员+护河志愿者”的河长制工作链条,全市所有镇(街)均成立超过10人的专职巡河队和护河护水志愿者服务队,共设河道警长651名,民间河长1142名,河道巡查员、保洁员3854名,护河志愿者3756名。二是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媒体资源,刊发5000多篇专题报道,“江门河长”南方号连续在“广东河长南方号矩阵”和南方号·江门矩阵影响力月度排行榜中名列前两名。开展“小手牵大手”河长制进校园、“水美侨乡”摄影大赛、“清源行动”护河护水等主题宣传活动,建设河长制治水教育展厅,全市志愿者参与护河护水活动2万多人次。三是全面实施“互联网+河长制”建设。积极构建河长制综合管理平台,纳入水利工程安全、水污染源治理、河道水质改善、湿地园林管理等有关信息,实现一张图综合监察河长制湖长制有关内容,推动各方面数据互联互通,是全省第一个实现省市县三级河长制管理平台数据对接的地级市。
下一步,江门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让广东河湖更美”大行动,大力推进千里碧道工程建设,攻坚克难,久久为功,奋力建设水清岸绿的美丽侨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