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国水利报》专题报道:
荣获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市县“答卷”
点赞江门治水有方,
一起来了解江门这张“答卷”吧!
夏日,鹤山沙坪河畔微风习习、桃红柳绿,水面碧波荡漾,碧道、湿地相映成趣,一步一景,处处如画。沙坪河从昔日的“黑臭水体”,变成如今的网红“打卡点”。这是广东省江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成效的缩影。
完善管水护水体系
实现责任网络“全覆盖”
江门市自2017 年全面推行河长制,由19名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担任30条跨县界河流的市级河(湖)长,下属各市(区)也参照建立相应的河(湖)长体系。江门市在全省率先将河长体系延伸到自然村一级,设立自然村河长9000多名,实现“每条河流都有河长”“每个河长对应一条河流”,河长体系全覆盖。
江门还创新设置了市、县两级“河长助理”和市、县、镇三级“河道警长”,因地制宜设立“企业河长”“华侨河长”“人大代表河长”,镇(街)均成立10人以上的专职巡河队,专职护河志愿者团队覆盖到村一级。目前,江门市已构建完成“河长+河长助理+河道警长+民间河长+专职巡河员+河道保洁员+护河志愿者”的全方位管河护水工作体系。
创新河湖管护工作机制
“见成效”更“见长效”
江门市通过构建一整套长效工作机制, 压实各级各部门的治水护水责任,推进河湖长制从“见成效”到“见长效”。出台《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实现河长制有法可依。市级设立潭江水资原保护专项资金和潭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县级设立河长制专项资金,确保全市河湖长制工作资金有来源、奖补有计划。创新建立河长巡河履职“三个清单”制度,即月度水质清单、月度工作清单、月度问题排查整治清单。聘请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全市河湖治理常态化开展暗访巡查,并在媒体设立河湖整治“红黑榜”,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监管效果。
市、县、镇三级分别在河湖跨界断面设置水质监测点, 每月进行水质监测和通报排名。出台《江门市河长制湖长制述职方案》《江门市关于强化河长制水质考核问责工作方案》,在广东省第一个建立市县两级的河长制工作年度述职制度和以水质指标为重点的河长制考核问责机制。
管好“盆”和“水”
开展河湖治管“五大行动”
2019年,江门市集中力量对住家船“河湖顽疾”进行专项整治,清理河湖住家船271艘,妥善解决船民上岸居住安置问题,帮助813位告别“水上漂”的船民上岸进城。大力开展河湖“清四乱”、“五清”行动,全力推进“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启动辖区41条重点支流全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江门市用一年时间完成了列入省万里碧道建设的试点建设任务,建设了9公里的城央绿廊都市型碧道,8个市级碧道示范段建设也全面铺开。目前,全市已完成99公里碧道建设, 计划在2021 年年底前完成360公里碧道建设。
坚持“根”上求治
抓好河道污染源治理
实行水库山塘承包退出机制、引进绿色养殖技术、推行鱼塘排水申报制度……江门市坚持多管齐下,狠抓河道污染源治理,大力开展工业、农业、生活、林业“四大污染源”治理。
截至去年年底, 江门市已完成列入省清单的3793个“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率达98.14%, 全市畜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3.39%。实现镇级污水处理厂全覆盖,全市3304个自然村已覆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2018 年以来,江门市自设的河长制水质监测断面中, 优良水体数量同比上升29.7%,达标水体数见同比上升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