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江门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河长制湖长制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引领、机制先行、问题导向、“治”“理”结合,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全面实施“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全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江门市在全国全面推行河长制研究班上作专题经验介绍;2019年,在广东省河湖长制考核中,以地市第一名的成绩获得“优秀”等次;最近,作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县,获得国务院激励4000万元,是广东省获奖的唯一一个地级市。
一、注重目标引领,始终保持看齐追随“高站位”
一是突出高位推动。中央、省委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后,江门市委、市政府把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有力抓手,从一开始就确立了“走在前列、树立标杆”的工作目标,坚持党政联动,举全市之力,高位推进河(湖)长制工作。三年来,先后召开10多次市委常委会会议、河长制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二是突出领导带动。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把河湖治理的第一责任扛在肩上,担任市双总河长,并分别担任最重要的西江江门段和潭江的市级河长。建立了高规格的河长责任管理体系,由19名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所有跨县界河流的市级河长,占全省163名地级以上市级河长的1/9;设置县镇村三级河长共2221名,做到“每条河流都有河长”“每个河长对应一条河流”。三是突出全员行动。各级党委政府牵头抓总,立军令状、签责任书、挂图作战、对表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委政府主导治水,人大政协协助治水,社会各方参与治水的良好格局。2018年以来,江门市自设的河长制水质监测断面中,优良水体数量同比上升29.7%,达标水体数量同比上升35.1%。2018年强台风“山竹”正面袭击江门,由于水安全保障有力,我市实现强台风正面登陆点人员零死亡、零重伤,夺取了防风抢险救灾的重大胜利。
二、注重机制先行,着力打好制度创新“组合拳”
江门市抓住河长责任制这个关键,从建章立制入手,探索实施河(湖)长制“六创新”。一是创新人大立法强保障。出台了《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以法规的形式确定河长责任制为潭江流域水质保护的基本机制,实现河长制有法可依。二是创新财政投入强支撑。设立潭江水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潭江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鹤山市河长制专项资金,每年投入1.1亿多元,对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实施奖补。三是创新“三个清单”强抓手。建立月度水质清单、月度工作清单、月度问题排查清单的河长巡河履职“三个清单”制度,2017年7月以来,以此为抓手共发现问题15000多项,整改14000多项。四是创新明查暗访强监管。聘请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全市河湖治理常态化开展暗访巡查,在江门媒体设立河湖“五清”行动和水环境治理“红黑榜”,每月向各市(区)政府通报河长制第三方暗访巡查情况,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各级河长的监督作用。五是创新水质监测预警强倒逼。市县镇三级在河湖跨界断面分别设置水质监测点,每月进行水质监测预警和通报排名,督促各级河长主动管水治水。六是创新考核机制强问责。出台《江门市河长制湖长制述职方案》《江门市关于强化河长制水质考核问责工作方案》,在全省第一个探索县级总河长向市级总市河长述职的做法,并形成制度,倒逼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2019年,先后对水质考核不达标的6个县级河长、9个镇级河长进行了约谈问责。
三、注重问题导向,扎实开展河湖整治“攻坚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清四乱”“五清”行动深拓展。大力开展河湖“清四乱”“五清”行动,完成3538宗“四乱”问题和1400宗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清理河湖漂浮物14.8万吨,超额完成1108公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列入河长制管理的4100多公里河道,已全部实行常态化保洁清漂管理。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延伸,对住家船“河湖顽疾”开展专项整治,完成271艘住家船清理,813位船民告别“水上漂”上岸进城,社会反响良好。二是河湖治理全覆盖。紧扣“让广东河更美”大行动工作任务,我市专门下发了推进西江、潭江流域41条重点支流综合治理工作的市第1号总河长令,全流域开展水安全保障和劣V类水体治理工作,堤防加固、清淤疏浚、控源截污等综合治理措施全面启动。鹤山市沙坪河综合整治工程被评为广东省首届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十大范例。三是碧道建设高标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边试点、边启动、边规划,高标准开展碧道规划建设工作,完成《江门市碧道建设工作方案》《江门市碧道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形成全市碧道规划一张图。目前,列入省万里碧道省级试点的9公里江门水道南岸城央绿廊碧道已全面完成,8个市级碧道示范段建设全面铺开,全市已完成94公里碧道建设,实现“一年打基础”的目标。3月26日,江门市2020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江门市碧道建设工作方案和重点支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工作方案。下一步,将采用全市统一打包、统一推进的EPC+O模式,整体高标准推动全市碧道工程和13条跨县重点支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6月份将完成碧道工程EPC+O项目总承包招标并动工;9月底前,13条跨县重点支流综合治理项目、EPC+O项目开工建设;2020年底前,建成200公里碧道,完成13条跨县重点支流综合治理项目年度建设任务;2021年底前,全市高质量完成360公里碧道,用两年的时间完成省下达的三年建设任务,按下碧道建设和重点支流治理的“加速键”。
四、注重“治”“理”结合,积极探索共建共治“新模式”
一是大力构建社会共治工作格局。探索完善政府“治”+民间“理”的河(湖)长制侨乡模式,因地制宜设立“人大代表河长”“企业河长”“华侨河长”等多种类型的“民间河长”,全面构建“河长+河道警长+民间河长+专职巡河员+河道保洁员+护河志愿者”的河长制工作链条,全市所有镇(街)均成立超过10人的专职巡河队和护河护水志愿者服务队,共设河道警长651名,民间河长1142名,河道巡查员、保洁员3854名,护河志愿者3756名。二是积极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媒体资源,刊发5000多篇专题报道,“江门河长”南方号连续在“广东河长南方号矩阵”和南方号·江门矩阵影响力月度排行榜中名列前两名。开展“小手牵大手”河长制进校园、“水美侨乡”摄影大赛、“清源行动”护河护水等主题宣传活动,建设河长制治水教育展厅,全市志愿者参与护河护水活动2万多人次。三是全面实施“互联网+河长制”建设。构建河长制综合管理平台,纳入污染源、水质、三防、水利、园林湿地等有关信息,实现一张图综合显示河长制湖长制有关内容。积极推动平面数据互联互通,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省市县三级河长制管理平台数据对接的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