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江门市审计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部分组成,内容为审计局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门市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门市建业街23号,邮编:529020,电话:0750—3333282)。
一、概述
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 的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依法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提升审计监督质量,着力发挥审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依法行政、推动廉政建设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的总体规划、重大事项决策和监督;并下设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管理、协调、发布等工作。局长亲自抓部署,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年度 重点工作,针对各阶段工作要求提出意见;指定局办公室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责任领导,负责组织开展制度建设、信息发布管理、创新公开载体等工作。
(二)强化信息公开基础。一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本部门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中的建设,实现部分栏目与门户网站对应栏目的相互链接;开通了政务微博。二是进一步规范完善门户网站管理。在门户网站上增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并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5个专栏;根据工作需要,新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审计结果公告”、“内审园地”等专题栏目。结合形势发展需要,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修改。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制定了审计结果公告、信息公开工作指引等办法,进一步规范 行为。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增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及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本部门的网页上设置“审计结果公告”栏目,用于公开财政审计领域的重点信息。2014年,以网站为载体,向社会公开了财政预算执行、社会公益事业、民生资金如体育彩票公益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房公积金等10项审计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党务 栏、审计年鉴、政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本部门机构职能、工作动态、审计结果、部门预决算等信息。
一是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编发51条,涉及工作动态、党风廉政建设、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法规、审计结果、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
二是公布财政审计报告。2014年7月,我局受江门市政府委托,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作《关于江门市201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报告。
三是制发审计通知书。年度内开展的所有审计项目均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同时发送《江门市审计局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及《审计组工作情况反馈表》,加强对审计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促使审计人员依法从审、廉洁审计。
四是执行审前公示制度。实施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时,坚持审前公示,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群众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人员)任期内贯彻执行国家财经纪律、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透明度,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费用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没有产生相关费用收支。
四、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面对新常态、新形势,我局仍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继续深化 工作,提高依法审计水平,有效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2015年,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严格落实《条例》要求,按程序公布有关审计信息,重点做好三项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资金使用情况、部门预算执行等审计结果的公开力度。
二是推进 信息化。围绕“为民、便民、透明”的目标,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做好优化网站后台操作、调整网页布局、推进政府网站与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数据对接等工作。
三是加强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重要政策信息的转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