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有关规定,江门市审计局对江门市2016年第三季度贯彻落实国家、省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主要关注了去库存行动计划落实情况,江门大道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去产能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补短板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去库存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江门市委、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省下发的行动计划和方案,结合我市实际,于2016年5月出台了《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2018年)》以及《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库存行动计划2016年工作方案》。
截至2016年6月止,全市商品房库存面积742.1万平方米,比2015年底的845.7万平方米下降103.6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为13.2个月,比2015年底减少5个月,完成了省、市制定的目标任务。
(二)江门大道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推进情况。
江门市委、市政府以区域交通路网建设为主要抓手,开展交通建设大会战,积极落实江门大道等交通城建项目的各项工作,成立江门市重点交通城建项目总指挥部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机制,规范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印发了江门市交通建设大会战公路工程、市政工程项目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市交通建设大会战市本级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市交通建设大会战市本级投融资加施工总承包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及审定办法》等办法,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截至2016年6 月30日止,江门大道北及江门大道中蓬江段主道工程、江门大道中五邑路至三江段主辅道工程、一行路工程的投资完成情况较好,完成年度计划的52.86%~71.57%;江门大道北鹤山段辅道工程、江门大道中五洞至五邑路段辅道工程接近完成年度计划的一半;江门大道南及其余配套道路的建设进展缓慢,大部分远远低于年度计划的一半。
(三)去产能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根据《省属国企出清重组“僵尸企业”促进国资结构优化的实施方案》(粤府办〔2016〕25号)的要求,江门市国资委在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市(区)国资监管部门和市属各重点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相应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6年7月20日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市(区)国资监管部门和市属各重点企业。
截至2016年8月12日止,已有3户关停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注销并完成出清,有8户关停企业进入破产偿债程序,有8户关停企业已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有103户企业已完成职工经济补偿和安置。
(四)补短板行动计划落实情况。
江门市于2016年5月17日印发《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5”行动方案及第一批供给侧改革去降补(六去六新)工作清单的通知》(江府〔2016〕12号),其中包括《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
根据《江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补短板属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到2018年底,完成软硬基础设施投资1030多亿元,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新型城镇化相协调、与新供给体系相匹配的软硬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全市供电可靠性大幅提高,城镇居民天然气气化率提高到36%,光纤入户率提升至85%,建成10公里以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高速公路新增通车里程103.52公里,高快速铁路新增运营里程110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提高到90%,市区和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提高到95%、90%以上,乡镇一级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继续保持教育先进县覆盖率100%,年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量提高至10万人次。
(五)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1.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
江门市于2016年8月22日出台了《关于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方案(2016-2018年)》(江发〔2016〕6号),提出建立“11+3+3”常态化、全覆盖的城乡扶贫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2.统筹城乡精准扶贫的有关工作。
(1)搭建镇(街)精准扶贫工作平台。各市(区)、各镇(街)党委、政府是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脱贫责任书。
(2)建立社会帮扶联动机制。大力推进“百企扶百村”、“百医牵百户”、“千(万)义工助千户”以及社工组织参与扶贫等社会扶贫模式。建立“10+1”帮扶机制和“1+3”联动模式,大力开展“全城义动”计划、“爱到家”行动和“微愿成真”计划;由江门市卫计局牵头,组建“百医牵百村”医疗服务队;由江门市工商联牵头,实施“百企扶百村”精准扶贫行动。
(3)加强扶贫基金管理和加快资金下达进度。起草了《江门市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管理办法》;完成了2016年市扶贫基金预算和资金下达工作。
二、审计发现问题
(一)江门大道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存在问题。
1.江门大道五邑路至三江段主辅道工程部分关键节点建设进度滞后:(1)大道上跨广珠铁路隧道立交工程施工许可未审批;(2)三江立交设计方案未审批;(3)东甲立交变更的施工设计图及相关审批程序未完成;(4)辅道工程管线迁改进度滞后。
2.江门大道五邑路至三江段辅道、南山路部分建设用地未能完成用地审批工作。
3.迎宾西路、南山路个别路段征地拆迁工作未能按期完成。
4.迎宾西路木朗村段110KV和220KV的高压电塔施工用地未提交,管线迁改进度滞后。
(二)去产能行动计划落实方面存在问题。
1.尚未建立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任务完成进度相对较慢。
(三)补短板行动计划落实方面存在问题。
1.列入江门市补齐软硬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之一的陈白沙中学教学楼及综合楼建设未能按计划进度完成施工建设。
2.列入开平市补齐软硬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之一的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未能按进度进行。
3.列入交通网络工程重点项目之一的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五邑路至三江段工程会城茶坑立交段拆迁工作缓慢,影响下沉立交工程施工。
4.列入农业污染专项治理之一的恩平市平石生态农场违规在禁养区内养殖生猪,造成环境污染。
三、审计建议
(一)江门市政府应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各成员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做好协调工作,尽量缩短审批时间,切实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共同推动重点建设项目落地。
(二)建议江门市政府参照省政府的做法,尽快同意建立江门市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和协调解决出清重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议江门市政府强化任务考核和工作督导,将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以推动工作加快开展,按时间进度建立倒逼机制,确保省下达考核任务按时完成。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级审计部门已出具了整改函通知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我局将进一步对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