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江门市审计局对江门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201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市交通局收入预算4,055.60万元,支出预算4,055.60万元。收入决算22,629.71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各市区收入18,574.11万元),支出决算22,629.71万元(含上级专项补助转拨各市区支出18,574.1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交通局基本能按预算的范围使用资金,财务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该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2013年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五项费用实际支出数比预算数下降10.32%。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上年结余未纳入预算。涉及金额604.33万元。
(二)个别项目未完成支出预算。涉及金额187.59万元。
(三)部门预算中的差旅、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会议等费用的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三、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加强对结余资金,特别是专项结余的管理,当年未使用完的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的,应将其纳入下年度部门预算中反映,使部门预算能完整、准确;二是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上年度未完成的项目支出在下一年度尽快予以安排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按要求细化预算编制,使预算支出能够反映具体用途。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交通局已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对于上年结余未纳入部门预算问题,市交通局已承诺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将充分考虑各项资金的结转结余情况,把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对于个别项目支出预算未完成的问题,市交通局将继续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督促业务科室管理下的项目按进度开展和加快项目的审批,严格执行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对于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细化的问题,市交通局在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已按市财政局相关要求,把项目支出预算细化至款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使预算支出能够反映具体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