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江门市审计局对中共江门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台办”)201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3年预算收入286.41万元,预算支出286.41。决算收入307.83万元,比年初部门预算增加的7.47%;决算支出完成275.30万元,比预算支出减少3.87%。
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台办基本能按2013年部门预算的要求编制和执行;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费、培训费五项费用较预算减少49.3%,较2012年开支降低58.23%。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2年末结余59.25万元没有编入2013年预算反映。
(二)财务处理不当,少列当年收入45万元。
三、审计处理和建议
审计要求市委台办的财务人员今后认真学习《预算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确保单位的预算编制和会计核算规范、真实、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市委台办已承诺在以后的预算编制中,全面考虑各项收支和结余情况,合理安排下年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因财务处理不当而少列当年收入问题,市委台办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项目》和有关会计核算要求的规定,把单位所有取得的收入及时纳入单位收入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