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审公告〔2017〕2号
江门市2016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
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的规定,江门市审计局按照广东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市、区审计机关有关审计人员,对江门市2016年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2016年,江门市审计机关共投入210人次,工作量达到4,339人•日,重点关注了江门市去库存行动计划落实方面;降成本行动计划落实方面;补短板行动计划落实方面;去产能行动计划落实方面;江门市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方面;江门大道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推进方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方面等领域的情况。抽查了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审计工作得到了江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进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落实方面。
2015年5月31日,江门市以全国第一名的成绩成为全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并获批成为全省唯一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综合改革试点市。一年多以来,江门市稳步推动全市小微双创工作:
(一)完善政策体系。为加快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工作,江门市政府迅速组织力量,于2015年8月出台了《江门市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2015-2017年)》(也称“雏鹰计划”),随后配套推出了“1+15+2”政策扶持体系,即1个政策总纲《江门市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江门市经信、科技、人社、工商、财政、发改、金融和商务等部门各自细化的15个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包括了培育商事主体、建设示范基地、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深化投融资改革、加强就业扶持、减轻企业负担、开拓市场和加大财政支持等多个方面;小微企业名录库、科技型小微企业名录库2个名录库。推动资源向小微企业有限配置,让广大小微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二)完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载体建设。江门市经信局联合江门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了2015年江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及竞争性奖补工作,并组织专家以及江门市科技、工商、商务等部门对参与竞争性奖补扶持的23个基地项目进行评审,最终拟定珠西创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广东珠西智谷核心基地2个核心基地以及崖门新财富环保电镀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10个重点基地,财政奖补合计16,800万元,着力打造一批重点示范载体。
(三)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财政专项安排4,000万元,通过分期发放服务补贴券的形式对小微企业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给予资金补贴,降低小微企业服务成本,扶持优质服务机构发展壮大。
(四)优化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环境。完善“政银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江门市财政已安排5,000万元注入“政银保”风险担保资金池,按1:30的比例撬动银行贷款,引入保险资金分担风险,政府、银行、保险三方按比例承担贷款违约风险,引导银行对工业、科技型、农业类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五)财政资金收支情况。2015至2016年江门市安排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工作财政资金89,08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8,000万元;省补助资金20,000万元;江门市本级配套资金21,081万元(其中5,744万元为免征缓征小微企业收费项目,无需安排资金)。截至2016年末,江门市财政局已将预算指标合计81,064万元下达至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市(区)财政局,其中:中央补助资金已下达47,205万元,结余795万元待安排项目;省补助资金已下达20,000万元;江门市配套资金已下达13,859万元,结余1,478万元待安排项目。
二、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6年度跟踪审计推动重大建设项目加快推进,促进建成完工项目2个,加快实施进度项目10个,加强管理项目7个。
(一)截至2016年12月末,2016年度反映的已经到达整改期限的问题中,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是:
1.江门市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方面。
(1)关于“单笔贷款金额较大,占投放贷款的比重较高”的问题,江门市金融局将继续引导小额贷款公司以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
(2)关于“跨区域经营业务”的问题,在江门市金融局的要求下,相关小额贷款公司已回收了全部贷款。
(3)关于“信贷档案相对简单,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的问题,江门市金融局已多次与相关小额贷款公司沟通,指导相关小额贷款公司在非现场监管系统中填报报表,确保上报的贷款情况真实、有效,提高贷款质量。
(4)关于“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超过规定限额”的问题,相关借款人已还清贷款,江门市金融局将加大力度对相关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确保及时发现问题,防范风险。
(5)关于“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不合理”的问题,江门市金融局已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对相关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进行审查,从专业的角度计提资产损失准备。
2.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政策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台山市汀江走廊建设项目工作进度缓慢”的问题,该建设项目已开工,截至目前累计投入超过1,200万元。
(2)关于“景区旅游厕所工程项目部分未按计划完成”的问题,目前新建的2间旅游厕所和改建的3间旅游厕所均已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3.江门大道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推进方面。
关于“迎宾西路木朗村段110KV和220KV的高压电塔施工用地未提交,管线迁改进度滞后”的问题,目前木朗村段110KVA和220KVA高压电塔施工用地上的建筑物已补偿完成并拆除,110KVA和220KVA高压电塔线路迁改已完成。
4.去产能行动计划落实方面。
(1)关于“尚未建立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问题,目前江门市已建立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关于“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任务的进度相对较慢”的问题,根据省国资委对国有“僵尸企业”完成出清的标准界定,江门市已完成省的出清重组考核任务。
5.补短板行动计划落实方面。
关于“恩平市平石生态农场在禁养区养殖生猪,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1)恩平市环保局于2016年10月28日向恩平市平石生态农场有限公司发出《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和《恩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于2016年11月9日向该公司发出《恩平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缴交罚款。(2)相关养殖场提前于2016年11月5日进行卖猪清栏,恩平市农业局和恩城街道办工作人员于2016年11月11日前往现场验收。目前该养殖场猪圈围栏等设施已拆除。
(二)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是:
1.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政策落实情况方面。
个别旅游工程款未能及时支付。
2.降成本行动计划落实方面。
个别县级市工伤保险基金仍未划入地市级财政专户统收统支。
3.江门大道及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推进方面。
(1)江门大道五邑路至三江段主辅道工程部分关键节点建设进度滞后。
(2)江门大道五邑路至三江段辅道、南山路部分建设用地未能完成用地审批工作。
(3)迎宾西路、南山路个别路段征地拆迁工作未能按期完成。
4.补短板行动计划落实方面。
(1)蓬江区陈白沙中学教学楼及综合楼建设未能按计划进度完成施工建设。
(2)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未能按进度进行。
(3)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五邑路至三江段工程会城茶坑立交段拆迁工作缓慢,影响下沉立交工程施工。
江门市审计局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