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江门市2020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解读
——2022年5月25日在江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江门市审计局党组副书记 副局长 王彦
各位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我市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市审计局实施2020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一是不断深化财政审计监督全覆盖,对市级财政管理及市直89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江海区以及开平市年度财政收支管理情况、江门市下辖县(市、区)8个镇(街)2018至2020年度财政收支管理情况开展审计。二是强化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力度,重点审计社会保险基金、市级文化旅游体育专项资金、粮食安全风险基金等民生相关专项资金和会港大道快速路工程、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情况。三是突出打好“三大攻坚战”审计,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污染防治攻坚战和风险防范开展审计。四是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重点对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惠渔政策相关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进行审计。五是抓好中央和省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源审计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财政扶持、促进就业优先等政策,对市属国有企业管理,对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审计。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服务发展建设性作用。
目前,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已经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市本级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共382项,已完成整改351项,整改率91.88%。通过审计整改,在切实加强财政管理监督、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民生政策落地生根、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的成效,起到了促进作用。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省审计厅对我市2020年度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广东省审计厅关于整改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通知》(粤审整改〔2021〕149号)文件要求,广东省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涉及江门市共1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正在整改4个。
1.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方面,主要是恩平市部分地区水污染治理不力,部分水质考核目标未完成的问题,该问题已完成整改。恩平市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议,专题部署河流水质达标攻坚工作,制定断面水质攻坚方案;通过开展加密水质监测、落实安排资金、指导实施水环境治理项目等措施,同时把涉及河流纳入河长制管理河库,水质指标列入年度河长制考核,压实责任、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涉及的考核断面监测结果均已达标。
2.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方面,主要是部分符合资助政策的人员未获资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向部分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部分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养老保险费减免;部分困难群众应获未获医保补助;养老保险基金存款少收利息共5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市社保局、市税务局采取查清核实、调整划型、对碰数据的措施,落实应保尽保,追回多发的待遇,补征违规减免的保费。涉及的低保特困户、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众均已获得参保补助,相关医保政策已得到落实。市财政局已与相关银行约定对涉及问题的五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进行调整并计息。
3.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审计方面,主要是新会区部分基本农田、耕地被违法占用,违法占用林地(含公益林)未处理;恩平市部分基本农田处于闲置、荒芜状态,对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行为处置不力,设施农用地违规用于非农建设,部分生态公益林被违规占用共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正在整改4个。新会区和恩平市已通过复绿和拆除建筑物完成部分违法图斑的整改工作,但由于涉及的违法用地宗数较多且问题复杂,目前正采取加强政策宣传、协调解决存在困难等措施持续推进。
(二)市本级组织开展的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共涉及七个方面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正在整改2个。
1.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2019年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截至2020年底仍结存在市财政未使用的问题,2019年区域协调发展专项(普通公路水路建设)资金2,458.68万元截至2021年9月9日已完成支付2,212.24万元,收回财政246.44万元。已完成整改。
关于部分执收单位未及时追收非税收入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全面核查应收未收非税收入情况,了解未缴纳原因,按规定进行收回,对重复、错开或项目取消的开票记录进行作废。已完成整改。
关于江门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建集团”)投资管理的基金投资偏离预期目标和方向,运营效果较差的问题。至2021年9月底,上述基金已增值49.5%,并引导投资落户江门的子基金增至3个。基金运营目前已见成效。已完成整改。
关于6个县(市、区)50人重新就业仍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问题,违规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33.93万元已全部追回。已完成整改。
2.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市本级和新会区未及时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和更新收费公示信息的问题,市民政局已全面梳理规范全市性行业协会收费标准和协调解决公示信息的技术问题,完成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的更新。已完成整改。
关于江门市水产产业园截至2020年12月底有6个项目的2019年省级财政资金未使用完毕;市农业农村局尚未组织开展该项目建设与运行绩效自评。江门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优势产区产业园截至2020年12月底有15个项目的2020年度省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低于30%的问题,江门市水产产业园项目资金截至2021年7月底已全部支出,江门市农产品冷链物流优势产区产业园项目截至2022年1月,总体支出进度已达到90.25%。市农业农村局已于2021年3月组织对江门市水产产业园开展绩效自评。已完成整改。
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污染防治攻坚战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市扶贫办、市社保局对于精准扶贫重点帮扶对象名单移交和衔接不及时,导致54名帮扶对象未能享受精准扶贫医疗保障政策的问题,其中36名帮扶对象已在社保信息系统中补充标识,剩余18名为非江门户籍帮扶对象,不符合我市医保一档参保条件。经逐一核定,该批人员当年未发生应报销的医疗费用。市社保局将加强精准扶贫重点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及时更新、调整参保人员情况,保障帮扶对象依法享受医疗待遇。已完成整改。
关于开平市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存在“非农化”“非粮化”的问题,对于“非农化”问题,开平市召开高标准农田“非农化”整治工作会议,并印发了《开平市坚决制止和整治耕地“非农化”问题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把严防新增和消化存量贯穿耕地“非农化”违法行为查处整治工作全过程。169处“非农化”问题地块经核查,8处属于重复统计,截至2022年2月底,已完成高标准农田“非农化”整治83处,78处正在整改。对于“非粮化”问题,开平市根据各地块实际情况采用先易后难方式组织实施整治工作,367处“非粮化”问题地块经核查,3处属于重复统计,已完成整改95处,269处正在整改。下一步开平市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对耕地“非农化”问题抓紧落实整改,同时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对由于历史原因已种植水果、花卉、林木和养殖场等“非粮化”耕地地块,有序引导农民退出农业生产活动,逐步恢复种植条件,优先用于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正在整改中。
关于部分农村公厕竣工验收和结算把关不严的问题,主要涉及开平市塘口镇、百合镇、赤水镇、金鸡镇。一是塘口镇经重新测量和核算,按实际核减后的结算价进行核算,塘口镇将原第三方结算评审公司列入黑名单,并要求今后第三方结算评审公司开展业务均需签订责任协议书或承诺书,保证结算客观准确。因工程款未全部支付,已支付部分均在新核定的结算范围内,不需追回工程款。二是百合镇对涉及的10座公厕进行重新审核,目前施工方已退还多支付的款项。三是赤水镇东湖村公厕已按照图纸重建化粪池,龙塘村公厕已重新按图纸要求完成屋面施工。四是金鸡镇4座农村公厕已安装不锈钢栏杆,其中3座公厕已完成“内砌筑花圃”施工。已完成整改。
关于开平市、台山市三合镇等4个镇部分地表水水质考核断面未达目标要求的问题,开平市、台山市三合镇等4个镇大力整治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加强河长制整治措施改善水质,开展生态修复治理工程,涉及的地表水水质已达到考核目标。已完成整改。
4.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9家劳务派遣单位未为4,746名用工单位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问题,9家企业已依法为全部劳务派遣人员参保缴费。已完成整改。
关于全市有288名困难群众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其中285名困难群众已受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人为非本市户籍人员,不符合我市参保条件;2人无法与其本人或家属取得联系(其中1人失踪多年,至今下落不明;1人于2018年出国,至今未归,均有属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已完成整改。
关于税务部门企业划型不准确,部分企业应获未获保费减免的问题,市社保局已对涉及企业的减免类型进行调整,经核实其中4家企业不符合减免条件无需退费,其余涉及的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均已全部退回。已完成整改。
关于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较低,仅为14.49%的问题,生活垃圾设施补短板工作列入市政府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我市已编制完成《江门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21-2035年)》并报市政府审批。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补短板工作推进会,在全市确定了5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全力补齐工作短板。目前,5个项目有序推进,蓬江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置提质改造项目已完成挂网招标工作;新会区固废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已开展场地动工建设;台山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开平市固废综合处理中心一期一阶段扩建项目、鹤山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提质改造项目基本完成前期工作。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对各县(市、区)的工作督导,压实项目主体责任,强化技术服务指导,加快推进各项目建设,确保2023年底前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正在整改中。
5.绩效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台山市未及时发放渔船生产补助资金的问题,截至2021年6月底,补助资金已全部发放到船主的银行账户。已完成整改。
关于专项资金截至2020年9月底支出进度为17.24%,未达80%的文件进度要求的问题,截至2020年12月,该专项资金完成支付比例达到99.68%,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建设,加快项目资金支付,同时加强项目入库管理,提高项目储备质量。已完成整改。
关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部分专项资金支出未严格执行支出审批流程的问题,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已按审批流程重新审定有关项目支出,补充必要材料,同时切实加强财务报销管理,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已完成整改。
6.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市交建集团本部收入结构单一,主要为转让土地和租金收入的问题,市交建集团通过积极开展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咨询服务、建设项目代建等措施促进收入结构多元化,2020年本部租金收入占总收入的41.06%,相比2017-2019年度的占比81.15%、78.73%、76.25%大幅降低,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等收入占总收入的58.94%,收入结构已呈现多元化。已完成整改。
关于市中心医院院内停车场租赁合同到期未重新招标,租金远低于市场水平;院外停车场内部招标程序不规范,且收费未能体现公益性的问题,市中心医院已将北新路、门诊楼、甘化停车场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移交市国资下属市智慧停车公司管理。已完成整改。
7.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2个部门单位、6个镇部分重大经济事项未执行集体决策程序的问题,市交建集团、市中心医院以及新会区睦洲镇、台山市四九镇等6个镇已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相关制度,规范了决策流程,并严格贯彻执行,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已完成整改。
三、整改未到位的问题和原因
经梳理现阶段整改情况,各县(市、区)和部门单位均能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根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采取措施推进整改,整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当前审计整改工作仍存在短板,部分问题未能得到全面纠正。目前需要进一步推进整改的问题,主要有以下2种情况:
(一)部分问题已部署整改计划,需进一步推进落实。如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较低的问题,已按照整改计划有序进行,加快建设进度,加强资金保障,尽快达到省要求的处理能力。
(二)部分问题整改难度较大,或受客观、历史遗留等原因影响,或需多部门联动协调合力解决,因此需要一定的时间推进。如“非农化、非粮化”高标准农田问题,涉及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拆除、恢复等多个环节,需要分阶段攻破、各职能部门联动推进。如新会区和恩平市部分农用地保护不严格、违法占用林地和湿地的问题,新会区和恩平市虽已采取相关整改措施,纠正和依法查处违规占用行为,但违法用地宗数较多,需要一定的时间逐步推进。
四、落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在审议市政府关于江门市2019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过程中,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审议意见和建议。2021年以来,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工作责任,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见效,并于2021年9月将有关贯彻落实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和常务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情况,部署推进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性、重要性和严肃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对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高标准抓好审计整改,全方位提升审计整改质量。
(二)精准施策发力,切实推动分类整改。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动整改工作。对整改难度较小的问题,立行立改、纠正补漏;对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着力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对情况较复杂、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分阶段持续实施整改。相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上级职能部门统一部署,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逐条逐项认真整改。
(三)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整改工作合力。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政督查、财政预算相结合,通过建立多部门整改联动机制、落实整改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将整改情况纳入政府督查事项、纳入市直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等多种措施,有力有序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1年度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逾期未完成整改的8个问题纳入市政府督查督办事项,有效促进财政存量资金的及时统筹和粮食储备的规范运作。
五、下一步加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一)增强抓好审计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抓整改。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严格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坚持推动揭示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统一,切实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服务江门市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责任链条,以更强的统筹合力抓整改。健全完善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机制、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监督机制,以及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机制,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责任,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形成更强的整改合力,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三)强化结果运用,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抓整改。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审计整改工作制度机制,完善审计整改监督分类处理办法。要认真剖析审计查出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标本兼治。要严肃整改问责,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和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进行追责问责。
(四)聚焦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以更大的工作力度抓整改。对于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压实未完成整改事项涉及单位的主体责任,特别是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持续推进整改,确保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责任,根据时间节点要求继续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加大审计整改工作的通报力度,督促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整改。
报告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