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3日,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卢荣春厅长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关于广东省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党中央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去年7月,省委在全国率先组建审计委员会,加强了党对全省审计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和审计机构改革,不断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审计监督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一年来,省审计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围绕省委“1+1+9”的工作部署,加大对党中央和省委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经济社会运行风险隐患以及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审计力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共实施109个项目审计,重点审计了省市县财政管理及省级部门预算执行、省级财政资金绩效、“三大攻坚战”、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跟踪、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民生项目、国有企业以及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项目等7个方面内容,着力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比较全面地反映了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成果,与往年相比,报告内容更加丰富、重点更加突出,体现了审计工作的亮点,主要有:
一、审计全覆盖迈出坚实的步伐
按中央和省委对审计全覆盖的工作部署,省审计厅积极创新审计理念,坚持“两统筹”推进科技强审,充分运用大数据审计技术,进一步夯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财政审计监督网络体系。在对政府“四本账”全口径监督的基础上,首次实现了对省级、21个地市、122个县区三级财政“纵向到底”的全覆盖审计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跟踪。同时也首次实现了对省直102家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有效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
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在省级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省级决算收入不完整、部分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指标未按规定提前告知市县、分配市县的部分专项资金不够精准导致被清算收回或重新安排、部分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或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导致未能形成实际支出、部分年初预算未及时分解下达、未按规定完成2017至2018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调拨金清算工作、对社会保险基金存款管理不科学、未按规定分解下达全省2018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等;在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有的部门和单位预算编报不完整、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低、采购事项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固定资产和“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等;在市县财政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市县非税收入应收未收或未及时上缴国库、少列或虚增预算收入、提前列支或多列当年预算支出、预算调整方案未及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违规出借财政资金、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专项资金滞留闲置等。
二、绩效审计力度不断加大
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省审计厅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绩效审计力度,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审计重点关注了减税降费实施效果、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转移支付健全完善、财政资金统筹盘活等情况,重点实施了省级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省机场集团机场扩建、国外贷援款、对口支援等重大项目绩效审计和对创新型企业培育政策落实及相关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促进财政资金在支持实体经济、保障基层财政运转、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发挥更大效用。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省级财政资金绩效方面,存在部分县未及时分配下达当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部分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存放在省市县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未使用,个别单位政府债券资金被挪用于日常工作经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一些建成的村卫生站未投入使用,一些市县未及时足额拨付各级财政安排的村卫生站建设补助资金,虚报补贴人数多获取教师生活补助资金等。在重大项目绩效方面,存在3个机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规划布局方面前瞻性不够、管理费超概、工程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4个国外贷援款项目未能完成年度支出计划、有的项目未经批准调增建设规模或改变用途;有的对口支援项目计划与执行管理不到位、未经批准调整建设内容、未建立产业类项目绩效跟踪管理机制等。在创新型企业培育政策落实及补助资金绩效方面,部分新增高新企业创新能力不强、部分地区对高企培育入库企业的扶持政策单一、研发补助部分政策设计不合理、申报评审管理控制不严、一些申报材料涉嫌造假等。
三、突出打好“三大攻坚战”审计
围绕省委省政府打好“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重点开展了全省取消车辆通行费公路项目债务情况审计调查、精准脱贫攻坚战跟踪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环境污染整治审计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在全省取消车辆通行费公路项目债务方面,存在部分地市债务处置进展较慢,逾期债务增多,债务核算不准确、依据不充分,相关收入未上缴财政等。在精准脱贫方面,存在部分市县违规使用资金、扶贫资金使用进度较慢,部分扶贫项目投向不精准、项目管理不善,部分市未及时足额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贫困户子女的教育生活费补助、超范围或重复发放低保金、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参加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虚报或重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预脱贫不实等。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存在部分市县耕地或林地被占用、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不符、违规收储土地、矿山越界开采,危险废弃物处理和环保排污监管不力,有的县环评工作不到位、污水处理费征管不合规,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未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个别市相关专项资金使用率低等。
四、进一步加大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力度
对国家和省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实施跟踪审计是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过去一年,省审计厅围绕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为目标,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等6个方面重大政策推进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及时揭示政策落实、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当好政策落实的“督察员”,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降费方面,存在部分市县未制定、公开或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未及时退还涉企保证金和清算预收基金,违规向民营企业借款用于项目征地等。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存在部分市县权责清单编制和管理不规范,违规设置行政审批事项,仍在实施已取消或已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未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等。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存在部分市县未足额配套边远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和岗位津贴资金,未按要求完成医生培训目标。在省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方面,存在有的市虚报充电设施和充电站的完成情况,建成的充电站利用率偏低,相关奖励资金截留未使用,重大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未完成投资计划等。在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落实方面,存在部分市县未能完成目标和任务,资金滞留未使用,项目管理不规范等。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政策落实方面,部分市县政策落实不到位、帮扶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扶贫项目进度及效果不理想等。
五、坚持做好重点民生审计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组织对佛山等5个市及深圳市2个区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省民政厅及广州等5个市救灾资金及物资管理使用、对清远英德等3个县级市到户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对广州市天河区,潮州等4市本级及所属共7个县基础教育投入等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有: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存在部分市县违规将旧厂房和商铺等拆迁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部分已竣工验收的公租房空置,有的项目开工超过3年仍未建成,安居工程资金长期闲置等。在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政策制定不精准、调整不及时、救灾物资管理不到位、超范围列支救灾物资管理经费、挪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虚报需救助人数套取上级财政资金等。在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方面,存在部分市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不规范,骗取、挪用或简单平均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户多卡发放困难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未及时发放等。在基础教育投入方面,存在部分市县基础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超范围使用教育费附加或教育专项资金,违规使用零余额资金账户,学校资产长期闲置或未登记等。
六、首次披露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结果
省审计厅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既严肃揭示不作为、慢作为等懒政怠政问题,又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首次系统、集中地披露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结果,主要包括5个省属部门单位、2户省属国有企业、云浮市党委政府以及21个县级地方党委政府等52名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审计结果表明,在决策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存在部分地区和单位未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或集体议事决策范围不明确,未按规定履行集体研究决策程序,决策失误造成国家利益受损或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在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有的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规定实行集中采购,个别省属部门单位和一些县的工程项目发包给没有资质的设计或施工单位,接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管理不规范、开支报销不真实等。
七、首次披露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过去一年,省审计厅积极加强与纪检监察、司法、公安等机关的配合协调机制,聚焦财政资金分配、扶贫资金使用、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国有资产处置、公共资源交易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靶向发力,切实增强监督合力,深入揭示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小官巨贪”问题,全年共向纪检监察等机关移送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共244起,截至2019年6月底已处理公职人员400多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问题线索127起,主要表现为滥用职权、违规决策、违规招投标、违规采购、低价出让或置换土地、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环境违法活动等;民生领域腐败重大问题线索80起,主要是侵占民生资金、扶贫工作作风不实、失职渎职等问题;国有企业违规决策或决策不当线索37起,主要是违规转让股权、违规招投标、违规收购项目、违规提供融资等问题。
八、首次在审计建议方面增加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推进制度完善、促进问题整改是审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在全面揭示问题的基础上,立足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首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剖析了原因,指出部分地区和部门单位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意识不够强,政绩观出现偏差,预算编制不够精准,推进预算改革和绩效管理约束力有待加强,缺乏严格规范管理,查处问责力度不足等,并有针对性提出四点审计建议:认真落实《预算法》,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编制及其执行的精准性;进一步深化财政和国资等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积极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防控重点领域风险,确保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加大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力度、更好服务中央和省重大政策目标的实现。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省审计厅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涉嫌严重违法违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