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开展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采取按季度、分专题审计的方式,重点对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防控金融风险、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等多个重点领域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 跟踪审计工作取得的成效
在2018年跟踪审计中,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共投入审计人员1884人,抽查各类项目1599个,累计抽查相关单位2843个,反映问题829个,涉及问题金额622.62亿元。审计机关坚持边审计、边督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出具审计报告197份,出具整改建议函188份,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及时落实整改。相关地区、部门单位高度重视,采取多项措施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推动相关方面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攻坚取得进展
审计重点关注了各地区、部门单位“三去一降一补”行动计划落实情况,促进相关地区、部门单位出台、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4项,减少商品房待售面积4.06万平方米,盘活空置楼宇26.08万平方米,纠正违规举债、担保等涉及债务金额8.78亿元,促进减少债务规模25.67亿元,促进存量债务置换0.91亿元。
(二)促进进一步落实支持实体经济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审计重点关注了降费减负、“实体经济十条”、“外资十条”、促进“小升规”、推动工业投资可持续发展等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情况,促进停止或取消违规收费12项,降低收费标准3项,减少或清退违规收费金额5.06亿元,落实降税清费等政策为企业减负5.40亿元;促进收回结转结存财政资金金额316.85万元,专项资金整合后统筹安排使用金额19.47亿元,加快财政资金下达金额5.90亿元,落实对企业财政补助0.91亿元。
(三)促进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投资活力
审计重点围绕施工许可证、不动产权证、营业执照等办理情况,关注投资审批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等各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的落实情况,促进出台、修订、废止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优化营商环境59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82项,清理优化审批事项317项,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审批环节13项,强化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能力和监督24项。
二、审计发现的主动作为典型事例及查出的突出问题
从全年审计情况看,各有关地区、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比较突出的有:出台“实体经济新十条”,61项举措助力企业降成本;大力推动强市放权改革,通过下放或委托方式将202项省级行政职权交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行使,进一步激发地方发展活力;打造“审批最少、办理最快、服务最优”的投资环境和营商环境,将投资项目涉及的121项审批事项优化整合为82项,进一步激发投资主体活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解决企业开办、运营、退出全流程各环节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2018年全省企业开办时间整体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积极主动对标先进地区,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提速增效,2018年全省抵押登记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其他登记类型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积极推动农村商业银行组建改革,防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金融风险等。
审计也发现,部分地区、部门单位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和完善。主要是: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方面
在产业转移推进方面,一是部分企业对产业转移政策不了解,部分产业转移项目未真正落地或与条件要求不一致。有的项目企业不了解各项财政扶持政策,有的项目企业不知悉项目属于产业转移项目,有的项目属于农业产业但也被认定为产业转移项目。二是部分产业转移项目推进缓慢,有的产业承接项目尚未开工,有的已开工项目也未按计划投产。个别市由于申报省财政产业共建奖补专项资金的企业难以达到申报条件要求而没有项目通过审核,财政奖补资金1500万元仍留存于市财政部门。三是个别产业转移工业园部分公共配套设施不足,产业链不完善。园区建成已投产企业数量不多,园区内公共配套设施缺乏。大部分企业还处于土地平整或建设起步阶段,难以形成完善的产业链。
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方面,一是难规划。全省统一充电智能服务平台未全面上线联接投运,相关部门没有抓手可以精确掌握企业和个人建设数据,不利于整体规划布局。加上缺少集中建设用地规划,在现阶段城市土地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场地选址难度大,充电设施布局不够合理。二是难建设。存在充电设施报装手续繁琐等问题,既增加了建设成本,也延长了建设周期。三是难使用。充电设施的便利性不够、利用率偏低,难以做到支付互联互通。四是难扶持。充电设施财政奖励金管理办法或指引未能及时出台,资金使用进度较慢,财政资金推动充电设施建设的撬动效应难以发挥。
在补短板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面,一是有1个项目实际完成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量均为零,受征地拆迁等因素影响工程进度缓慢,未能按计划于2017年12月正式开工。二是有1个项目用地存在影响后续推进的不确定因素,如占用基本农田约115.91亩、实际用地面积比上报用地面积多约186.16亩等。三是有1个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未批复,建设资金也未落实,主体工程尚未施工招标,未按目标任务要求开工建设。四是有1个项目建设主体和建设资金均未落实,未能按计划开工建设。五是有1个项目资本金及其余建设资金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到位,实际完成投资额仅占项目计划投资额的3.04%。六是有1个项目整体进度推进缓慢,8个子项目未开工建设,6个子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按时完工。
(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及降费减负方面
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个别县(市、区,下同)未妥善处理历史财政借款,违规利用项目向企业借款。2014年以前有1个县财政局向11家企业借款,仍有8296.73万元尚未归还,且近年还有部分行政单位利用项目违规向企业预借款4800万元。二是部分市(县)技术改造普惠性事后奖补政策落实不到位。2017年有2个市分别有地方资助资金9439.35万元、2332.84万元未拨付到位。三是“省实体经济十条”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如有的部门仍由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有的市尚未划设工业用地控制线。四是部分被调查企业对“省实体经济十条”政策了解尚未全部到位。
在降费减负落实情况方面,一是收费管理不规范。有2个市和10个县未制定、公开或更新收费目录清单;有1个市未及时清算预收基金,涉及金额2093.09万元,部分已滞留近10年。二是“红顶中介”屡禁不止。有6个市的审批部门强制指定下属单位开展业务并违规收费,涉及金额6879.18万元;有11个市和2个县的审批部门下属单位违规从事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中介服务并收费,涉及金额6028.07万元。三是违规收取各类免征、停征的政府性基金和清理规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2个市和7个县违规收取7项已免征、停征的政府性基金,合计收取6189.02万元;有3个市和8个县违规收取12项已清理规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合计收取1116.48万元。四是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关审查费用。有2个市组织技术审查时由企业支付专家审查咨询费,有1个市和1个县将应由审批部门承担的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由企业承担。五是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违规收费或超标准收费。有7个县以异地建设补偿金、园区服务费、解困房建设资金、治安群防群治等各种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并违规收费合计5421.89万元;有1个市超出政府定价标准收费62.60万元。六是违规收取保证金或保证金未能及时清理退还。有3个市和1个县未及时退还应退涉企保证金,涉及金额21022.18万元;有2个市未及时退还已取消的涉企保证金,涉及金额9241.44万元。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方面
在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方面,一是办理环节多。审计抽查全省20个市共202个2017年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社会投资报建项目,从土地成交确认到施工许可的全过程平均需要16个审批办理环节,最多需要29个环节。有14个市未能对外公布完整的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及中介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不方便企业了解投资报建整体流程并统筹安排办理。上述环节涉及10多个部门单位,由于各部门、各环节相对独立,审批事项未能实现环节间自动衔接跳转办理,即使每个环节只跑1次,企业总体上还是需要来回奔波于不同部门之间办理。部分环节没有精简,有11个市开展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并作为工程规划许可的前置条件,有18个市对企业投资的所有大中型建设工程办理初步设计审查,有11个市要求施工合同或施工合同预算备案,有17个市要求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部分环节没有优化整合,有11个市单独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将其作为施工许可的前置审批条件;有17个市单独办理设计方案审查,其中14个市将其作为工程规划许可的前置审批条件。此外,还有其他名目繁多的办理环节,有14个市强制要求开展放线、验线,有14个市需要委托测绘单位提供实测城市坐标现状地形图或将总平面图绘制在现状地形图上,有6个市需要校核建设项目经济技术等指标,有5个市需要办理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许可或签订预拌沙浆购销合同,有3个市需要办理白蚁防治,有3个市需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有3个市需要签订施工视频监控合同,有2个市需要办理噪声排放许可,有2个市需要签订“平安卡”或IC卡门禁系统安装服务合同,有2个市需要开展项目周边环境或交通影响评价。二是办理时间长。上述审计调查案例从受理至办结平均耗时101.44个工作日,最长达329个工作日。平均办理时间最长的茂名市为143.56个工作日,最短的肇庆市为60.3个工作日。对标北京、上海、江苏等国内深化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改革先进地区在50个工作日内办结的情况,差距较为明显,如果再加上初审、完善资料、现场勘察、项目评审、公示等,总体办理时间将进一步增加。部分审批环节时序未作有效调整,有19个市要求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土部门用地批复文件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凭土地不动产权证或出让合同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中14个市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明确要求提供土地不动产权证;有3个市仍将环评作为项目审批条件。有4个市的6个审批事项增设了初审环节,延长了审批时间,其中4个市对建筑物命名事项需市、县两级审批。施工图审查流程没有优化,未能做到集中受理、联合审图,审图用时长,审计抽查60个建设项目平均耗时37日,最长的达243日。此外,有些部门为了在承诺时间内完成审批,人为调节办结时间,在完成审批环节后才由申请人申请办理;或者以补正材料为由暂缓办理,审计随机抽查1个项目办理4次才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间跨度达149天。三是申报材料多。上述审计调查案例全过程平均需要提供材料123.35件,最多达422件。有的是在不同部门重复提交相同材料,如有1个市的24个办理环节中,有14个环节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有10个环节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有9个环节需要提供用地证明。有的在同一部门办理不同事项时重复提交相同材料,如20个市规划部门前后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时均要求提供用地依据和项目立项批文。有的要求提供受理部门自身核发的材料,如有14个市的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要求提供该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的额外增设材料提供要求,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有12个市要求提交工伤保险参保凭证,有4个市要求提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缴纳凭证,有3个市要求提供诚信登记证明,有2个市要求提供外地施工单位税务登记证明,有1个市要求提供农民工业务学校工作方案,有3个市设置了兜底条款。有的没有探索简化材料,如有18个市办理施工许可证时要求提供项目资金落实证明。有的还收取公布申请材料清单外的其他证明材料。四是审批途径繁。“一个系统”、“一个代码”难以实现,20个市都没有全面使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投资项目代码没有起到唯一标识作用。有的事项只能使用传统线下方式独立办理,如有12个市只能现场办理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有的网上办理事项,仅为网上填报申请表及预先提交申报材料,企业不仅需要扫描文件后线上提供还要线下提供原件查核,审批单位受理人员也需要线上线下2次查验资料,反而增加整体办理时间。有的事项可全环节网上办理,但由于没有一个统一办理平台,企业需登录使用多个审批平台。而各部门各系统基本没有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办事需要在不同平台间重复填报资料,给企业办事造成诸多不便。五是地区壁垒厚。审图市场培育和竞争不够充分,有8个市各只有1家工程审图机构,有1个市仍未接受市外审图机构开展业务。有1个市未及时清理限制竞争政策,存在限制外地施工企业经营情况。
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方面,一是不动产交易登记环节多、申报材料多、耗时长,部门衔接不畅,营商环境有待优化。审计抽查全省20个市共122个2017年办理的个人纯商业贷款购买二手房案例,不动产交易登记从购房资格审核到银行放款全过程需要多次往返房管(住建)、税务、不动产登记(国土)、银行等4个部门单位串联办理多个环节,平均需要9个环节,最多需要12个环节;平均需要提供材料30件,最多达71件;平均耗时49.56个工作日,最长达161.5个工作日,其中房产交易管理、税务、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抵押登记、银行批贷放款各个环节平均耗时分别为5.2、1.78、9.42、5.36和28.4个工作日。二是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实施不到位。有4个市权责清单长期未公告更新,影响权责清单严肃性;有9个市权责清单与职权行使脱离,影响权责清单权威性;有6个市权责清单编制不规范,影响权责清单规范性。三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到位。有1个市违规设置行政审批事项;有4个市取消行政审批事项不到位;有8个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不落地;有7个市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不规范;有3个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不到位。四是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不到位。有4个市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不彻底;有2个市“一门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推动不力;有6个市网上办事大厅应用效果不佳;有3个市便民服务措施不到位。五是“减证便民”行动开展不到位。有3个市总体行动推动不力;有3个市要求提供各种已清理证明。六是行业协会综合监管不到位。有5个市行业协会未与行政机关彻底脱钩,政社不分;有4个市行业协会法人治理机制不健全,内部控制薄弱;有5个市行业协会创新发展不足,协会作用发挥不够;有4个市行业协会监督管理缺位,政社信息共享不足。
在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方面,一是企业开办时间仍有压缩空间。审计从20个市抽查227个2017年注册的内资企业案例,发现企业开办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企业注册登记、税务部门定税种、公章刻制、办理人民银行开户许可到申请购领发票全流程审批办理平均需要6.29个环节、10.82个工作日,最长需要7个环节、49个工作日,其中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公章办理和人民银行开户平均耗时分别为4.21、2.65、1.98和2.76个工作日。虽然我省企业开办便利度持续提升,企业设立登记时间不断压减,但相比国家8.5个工作日以内和省5个工作日以内的企业开办时间要求,企业开办时间仍有较大改善空间。二是工商登记便利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涉及各部门间整合力度不够,没有做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227个审计调查案例平均需要提供材料19.77件、最多达35件,且部分申请材料在不同环节需要重复提交。个人数字证书身份认证模式便利度不高,全程电子化登记优势不明显,网办率较低。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领域的互认程度不高,应用范围不广,使用不够便利。三是“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工作推进不到位。有6个市未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有10个市具有市场监管职责的315个单位中有54个尚未制定实施细则,有49个尚未编制“一单两库”。四是企业信用监管长效机制不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力度不够,有3个市没有系统整合企业信用信息,没有可以全面获得企业整体信用情况的平台,有2个市部门联合惩戒执行不到位。
(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防控金融风险方面
一是有10家农合机构对质押股权超过50%的股东未限制其股东大会表决权。二是有51名农合机构股东以自身股权在其他银行质押作担保,从4家农合机构违规取得贷款18.81亿元。三是有13家农合机构存在“不同分支机构向同一借款人放款”的违规行为,涉及自然人398人、企业17家、贷款总额7.61亿元。四是有15家农合机构违规向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环保不良企业发放贷款共计41.75亿元。五是有13家农合机构未实现全年“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两个不低于”监管目标;有9家农合机构未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户数、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的“三个不低于”监管目标。
(五)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方面
一是有5个市的7个县(市)共11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未达到进度要求。二是有5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程序违规。有的未经审批擅自缩小项目规模,有的违规开展PPP招投标,有的在尚未取得土地权证和用地规划等相关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开工,有的在消防验收不合格情况下投入使用。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实际配备人数不足。15个市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配备全科医生1326名,缺口1394名。2017年省级专项资金16632万元中仅使用468万元,其余16164万元闲置未用。四是有8个市未按要求完成全科医生或儿科医生培训目标任务,部分省财政医生培训专项资金闲置未用。
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均把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重要环节,采取边审计、边督促整改、按季度报告的方式,就上述问题向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出具了相关审计文书,提出了整改和纠正的意见及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已经采取或者正在研究制定有关整改措施。经组织核查,截至2018年底,2018年前3季度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发现的167个问题中,有127个已完成整改,其余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