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江门首部规范和约束个人行为,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的地方性法规。为提升《条例》的知晓率,巩固和深化江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近日,市审计局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助力文明单位创建。
一、强化理论武装,争做学习《条例》的先行者。市审计局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原原本本集中学、学用结合深入学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科室常态化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载体,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研讨等多种形式,引导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条例》所明确的文明行为规范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条例》贯穿到学习和工作中,提高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并自觉遵守文明行为。
二、弘扬文明新风,争做宣传《条例》的传播者。一是组织志愿者前往结对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市审计局充分利用清洁志愿服务活动的契机,组织干部职工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广泛宣传《条例》主要内容,推动社区居民自觉遵守文明规范,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二是依托微信公众号、LED屏等宣传载体开设《条例》宣传专栏,以视频、图文等多媒体形式对条例内容进行深刻解读,推动职工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让《条例》内容深入人心。
三、坚持文明审计,争做贯彻《条例》的践行者。一是树立文明理念,市审计局干部职工以《条例》行为规范为遵循,在与被审计对象进行沟通时,言行举止规范文明,在实施审计业务上遵守审计纪律,把文明服务理念贯穿于各项工作的每个环节。二是严格依法审计,审计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始终用法律规定来调整自己的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接下来,市审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导,坚持贯彻落实好《条例》要求,扎实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让文明之风吹遍五邑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