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进人员快速成长并胜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审计干部“传、帮、带”作用,全面提升新形势下审计工作质量,市审计局在原有审计培训、“以审代训”等基础上,进一步精耕细作,对新进人员开展精细化培养,制定出台了《江门市审计局关于审计人员培养导师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主要对导师制的工作目标和适用范围、导师的选聘条件、聘期、选派方式、职责、考核以及指导对象的责任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使新进人员和初次从事审计业务工作的青年干部,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制度学习与业务实践,形成良好的审计思维,掌握调查取证、底稿编写、信息提炼等审计业务技能,提高实践能力,打造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要求的干部队伍。
《办法》的制定结合了市审计局实际,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切实推进导师制有效执行,市审计局为近两年进入审计机关的5名新公务员选聘了一对一的导师,并举行了第一轮聘任仪式,为导师颁发聘书。本次聘任的导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帮助新人完善工作思路、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让新人快速成长,做到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导师制是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的“催化剂”。今后,市审计局将持续做好审计人员培养的跟踪管理,把导师制做实做细,陆续安排优秀审计骨干担任导师,进一步拓展培养方式,探索跨科室甚至是全市审计机关内跨单位培养,形成师生互进的良好局面,从而更好地落实审计的新任务新要求,为奋力构建新时代侨都高质量发展新格局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