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乡镇和某工业园管委会的领导干部责任审计,未按规定纳税申报的案例
【案例简介】
2019年和2021年,江门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分别对某乡镇和某工业园管委会的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乡镇经联总社的土地租赁收入119.8万元漏缴税金,工业园管委会有2间商铺的对外租赁收入21.17万元未按规定申报纳税。
【调查与处理】
某乡镇的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经深入了解,该乡镇经联总社作为土地使用权人,在2016年至2018年出租土地供他人经营时已经收取了全部的租赁收入合计186.98万元,直至审计期间,仍有119.8万元未按规定纳税,没有履行纳税人的义务。
某工业园管委会的领导干部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经审计,该工业园管委会对行政单位物业出租收入的纳税政策不熟识,认为物业原权属单位改制了,原相关执照、机构代码证书均已注销,只能开具收据,无法开具发票,所以没有缴税。该管委会作为商铺所有权人,在2018年至2020年出租商铺供他人经营时已经收取了全部的租赁收入21.17万元,但未向税务机关纳税,没有履行代缴义务,造成漏税。
根据审计程序,市审计局将上述问题移送至税务部门进行处理,同时通过审计报告的形式向被审单位反馈了该问题。在审计机关和税务局的合力监督下,乡镇总联社、工业园管委后续均已补缴全部漏缴税金。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第23号2015年修订)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的规定,该乡镇应予纠正,规范纳税行为,及时向税务部门申报补缴相关税费;该工业园管委会应当根据上述规定限期申报缴纳上述租赁收入的税费,今后要提高纳税意识,按时纳税申报,规范纳税行为。
【典型意义】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税收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之一,依法纳税具有维护国家政权和监督经济活动的作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本案例中的乡镇经联总社和工业园管委会未按时申报纳税,反映出基层管理者依法纳税意识薄弱以及会计业务人员的能力和职业操守较低的问题,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通过对某乡镇和某工业园管委会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审计部门与税务机关形成合力,促使基层政府补缴税款,既追回了国家税收损失,也对基层管理者提出警醒,有助于规范基层治理,推进基层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