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名称
进行调整规范的通知
江人社发〔2017〕542号
市社保局,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名称进行调整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321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粤人社函〔2017〕3218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名称进行调整规范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