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保协议管理
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粤医保函[2018]13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
现将《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局,请你局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附件: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1号)
省医疗保障局
2018年12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医疗保障局。
粤医保函[2018]132号 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