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开展按病种付费日间手术
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和付费具体标准的通知
江社保函〔2018〕793号
各市(区)社保局: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江人社发〔2017〕361号,下称《日间手术工作方案》)规定,经蓬江区社保局核准,确定江门市中心医院为按病种付费日间手术定点医疗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病种付费日间手术付费具体标准和执行时间
经蓬江区社保局与属地定点医疗机构协商谈判,确定江门市中心医院老年性白内障(白内障超声乳化吸除+人工晶状体植入术)按病种付费日间手术病种付费具体标准为10170元;执行时间(按出院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以后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二、有关工作要求
请蓬江区社保局按《日间手术工作方案》规定,及时做好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日间手术按病种付费结算工作,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内容,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和医疗费用监控。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8年12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