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困难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贷款业务
经办规程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困难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贷款业务经办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相关业务的经办规程,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理时间,为参保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现制订本规程。
一、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全市范围内符合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条件并已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且办理补缴手续后当年内达到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困难人员。
(服务对象须同时符合两项条件:一是已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业务,并经审核确认符合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条件;二是申请贷款补缴后当年内符合申请逐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二、经办流程
(一)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业务审批
申请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业务,根据所申请的一次性补缴业务,填写所属业务类型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该表格为各市(区)正使用的缴费审核表,此处不作罗列),社保经办机构根据送审材料按现行相关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政策规定完成申请人资格及工作年限等条件的审核。
(二)贷款申请流程
申请人申请贷款的具体步骤如下:
1、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申请人对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结果没有异议的,确认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和缴费金额,社保经办机构将申请人资料输入社保信息系统,打印《一次性缴费托收单》(详见附表1);并且向经办的社保机构申请养老保险缴费贷款。
2、社保经办机构初步受理贷款申请:经办的社保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填写《参保人缴费情况表》、《参保人身故养老待遇情况测算表》(详见附表2、3),并加盖业务章;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一次性缴费托收单》、《参保人缴费情况表》、《参保人身故养老待遇情况测算表》相应的一份表单交给申请人,一份与所附资料一起存档。
3、贷款申请资料报送:申请人和配偶及子女需带齐贷款资料到融和农商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申请贷款资料如下: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婚姻证明文件
(4)银行收入流水帐单
(5)社保局出具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一次性缴费托收单》、《参保人缴费情况表》、《参保人身故养老待遇情况测算表》。
(6)江门融和农商银行开立的银行卡
(7)收入证明
(备注:申请人:提供1-6项资料,配偶提供1-3项;担保人:子女及其配偶提供1-4和6,7项资料;)
(三)银行审批和放贷流程
1、银行审批贷款:融和农商银行受理参保人贷款申请,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贷前调查、审查审批,核实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后,融和农商银行方可与申请人、保证人、代偿人签订相关的借款合同文书。
2、银行发放贷款:融和农商银行发放贷款到申请人指定账号;融和农商银行每月的10日前填制《江门融和办理养老贷款业务明细表》(详见附表4)移交报送社保经办机构作为业务办理情况核对。
(四)办理缴费及相关手续
申请人收到银行发放的贷款后,到所属的地税部门缴纳相应的一次性补缴款项。同时向融和农商银行提供有地税部门盖章的《一次性缴费托收单》(一联)、社保费刷卡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交款书》等。
三、其他事项
1、每月扣款还贷:申请人或代偿人每月按时存钱到约定的还款账户(即申请人在融和农商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融和农商行每月从约定的还款账户中扣除贷款本息。
2、身故后清偿贷款:申请人在贷款存续期间身故,遗属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时,社保经办机构向融和农商银行发出《参保人情况告知书》(详见附表5),同时将抚恤金、丧葬费等划到贷款人的还款帐户,用于偿还其在融和农商行的贷款本息。
3、融和农商银行与申请人、保证人、代偿人办理相关的清偿贷款本息手续;并在《江门融和办理养老贷款业务明细表》中反映相关情况。
4、新会区、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当地未有融和农商银行网点)的养老缴费贷款申请人在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贷款意愿,由江门市社保局视同缴费年限审核组协助向江门融和农商银行申请贷款;其余市、区的申请人直接由所属经办社保机构协助办理贷款业务。
附件:1、《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只列一类)
2、《一次性缴费托收单》
3、《参保人缴费情况表》
4、《参保人身故养老待遇情况测算表》
5、《江门融和办理养老贷款业务明细表》
6、《参保人情况告知书》
附表1:(该类表格为各市(区)自行印制,且不同缴费类型表格格式不同,此处不作罗列,只举其中一类表格)
企业未参保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审核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申请人填写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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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个人参保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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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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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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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曾否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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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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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 |
起止时间 |
变动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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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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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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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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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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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意见 |
1.经审核,申请人符合一次性缴费的年限合计为_____个月。其中: (1).___年___月至____年___月共_____个月(2).___年___月至____年___月共_____个月 (3).___年___月至____年___月共_____个月(4).___年___月至____年___月共_____个月 2.经核查,至____年___月止,你已缴纳养老保险费共_____月。 3.按规定,①你最少需缴____个月,方可达到(10年,15年)的缴费年限要 求。②你最多可申请缴______个月。③本次缴费后,你仍需逐月缴交养老保险费____个月 后,方能达到领取养老退休金的年限。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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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人:复审人: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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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申请 |
本人自愿选择按照粤人社发[2011]237号文的办法缴纳一次性养老保险费。并自愿选择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_______个月,缴纳金额____________元。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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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缴费凭证 |
经综合核定,你符合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条件,现按你确定的缴费月数和金额发给《一次性缴费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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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人:录入人:抽检人: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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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请人确认缴费金额后,请30日内到地税部门缴纳相应养老保险费。一次性缴清全部费用后请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附表2:
一次性缴费托收单
托收单号:4XXXXXX
一次性缴费类型: |
一次性补(趸)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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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号: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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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人员参保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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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年月: |
截至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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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 |
单位缴部分 |
个人缴部分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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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金 |
利息 |
本金 |
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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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养老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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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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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意见: |
地税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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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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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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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单位:XXXXX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温馨提示:出单后30天内必须到地税办理,逾期则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附表3:
参保人缴费情况表
填表单位:填表日期:
序号 |
参保人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核准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 |
领取养老金开始时间 |
每月养老金额 |
备注 |
附表4:
参保人身故养老待遇情况测算表
填表单位:
序号 |
参保人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测算办理时间 |
个人账户余额 |
丧葬费抚恤金 |
测算待遇总额 |
本表格仅用于缴费人向融和银行咨询申请“养老缴费贷款”相关事宜。
附表5:
江门融和办理养老贷款业务明细表(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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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单位:江门融和农商银行 |
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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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发放日期 |
到期日期 |
贷款金额 |
担保方式 |
利率(月利率)‰ |
年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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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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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6:
参保人情况告知书
填写单位:填写时间:
参保人 |
身份证号码 |
死亡时间 |
办理时间 |
个人账户余额 |
丧葬费、抚恤金金额 |
待遇总额 |
办理人(遗属) |
与参保人关系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