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有关要求,我市出台了《江门市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从2020年1月起,我市正式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两险合并实施将带来哪些变化?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解读一下!
五险一金变成四险一金?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后,是不是意味着取消了生育保险,五险一金变成了四险一金?国家医疗保障局解释,认为今后“五险一金”变成“四险一金”了,“生育保险取消了”,这实际是误解。生育保险不存在取消的问题,没有取消。这是管理层面上的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意见,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单位和职工缴费有何变化?
对于单位来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对于个人来说,依然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只需要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部分,缴费比例不会有变化。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会降低吗?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职工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会不会降低?并不会!对于职工来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待遇申领手续也不变。不过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简单来说,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在不增加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的同时,既确保生育保险待遇不变,又有利于强化我市基金共济能力和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逐步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优化管理资源、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险体系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