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广东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转诊转院备案表 |
|
|
|
姓 名 |
|
单位名称 |
|
单位社保编号 |
|
工伤认定决定书 文(编)号 |
|
联系电话 |
|
近亲属姓名及联系电话 |
|
证件类型 |
□社会保障卡 |
社会保障号码 |
|
□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
证件号码 |
|
□护照 □其他 |
|
联系地址 |
|
工伤职工申请 |
用人单位申请 |
|
|
|
职工或其近亲属签名(按指印) |
用人单位(章) |
年 月 日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转出地协议 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上机构)意见 |
|
医疗机构(章) |
医 师: 年 月 日 |
转入地(参保所在市以外的转诊接收地) |
省 市 |
经办机构 意见 |
□同意 □不同意 |
经办机构(章) |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备注:1.本表一式二份,经办机构留存一份,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留存一份; 2.本次转院申请限自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之日起60日内有效; 3.本表供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申请登记备案,工伤职工近亲属申请的,另须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和与工伤职工关系证明,并填写联系方式;由用人单位申请的,可不填写“工伤职工申请”内容。 |
|
附件:广东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转诊转院备案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