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社保〔2017〕110号
JMBG2017030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公布
宣布失效文件的公告
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17〕131号)要求,我局对文件进行清理,决定将《关于做好上缴退管综合经费的通知》(江社保字〔1996〕19号)、《关于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列入社会统筹的通知》(江社保字〔1997〕32号)、《关于外省户籍临时工有关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江社保字〔2000〕18号)、《关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问题的通知》(江社保字〔2000〕36号)宣布失效。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