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使用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资金
购买非药品类商品的公告
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根据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看病购药、健康体检,支付住院、门诊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严禁用于购买食品、日用品等非药品类商品。如发现定点零售药店有不依照处方调剂、以物代药、允许参保人用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余额提取现金、以物充药等违规行为,社保经办机构将按规定解除其定点服务协议。
欢迎广大参保人对定点零售药店以上医疗保险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如下:
江门市社保局:3272932
蓬江区社保局:3272933
江海区社保局:3852059
新会区社保局:6635850、6635860
台山市社保局:5619201
开平市社保局:2275980、2206311
鹤山市社保局:8933160
恩平市社保局:7815933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