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5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社保局党总支进行了十四届市委第三轮巡察。2023年8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社保局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存在3个方面共29个问题。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总支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部署。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市社保局迅速召开党总支委会议及局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就全局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导检查。印发《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党总支关于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要求整改工作做到整改内容、完成时限、责任人、工作要求四个明确。注重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每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汇总和通报。
(三)突出领导带头,坚持以上率下。局领导班子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按要求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四)扎实推进整改,强化建章立制。坚持整改工作长短结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即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坚持纠建并举、破立并进,制定或修订了规章制度共11项,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
(五)抓好成果转化,推动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确保整改工作与经办工作“两不误、双促进”。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市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400.2万人;不断优化社保经办服务,深入推进社保服务“镇村通”“湾区通”“跨省通”;实施“清数”扫尾行动,数据核查已全部完成,有力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透彻的整改情况
(1)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局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落实社保领域各项改革发展任务举措。二是按规定开展核查清理,按照“逐一核实、分类处理”的原则减存量、遏增量,将待遇暂停人员数量维持在动态低水平。三是加强资格认证宣传,优化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方式,为待遇领取人员提供全天候不间断的资格确认服务,有效减少因逾期未办理资格认证导致待遇暂停增量。
(2)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有短板。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网办事项标准化建设,组织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对广东政务服务网社保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按照省社保局和市政数局的要求进行二次统筹,统一全市社保业务的各项实施要素。二是通过短信等方式提醒即将逾期认证人员及时办理资格认证,并通过信息比对方式生成71万多条认证记录,为超过5000名特定人员提供到家服务。三是提高社保业务网办率,目前全市1413个镇(街)村(居)铺设配置1970台自助服务设备实现49项社保业务不出村办理,2023年我市网办业务量和网办率排名均进入全省前列。
(3)社保基金“安全网”织得不密。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组织年度专项培训、常态化开展“案例警示”、定期旁听庭审等方式,加强工作人员警示教育。二是组织对高风险业务经办环节存在的管理风险开展分析排查并更新,列出风险防控清单,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并上收全市社保经办人员系统权限配置管理权,从严落实权限申请审批。三是开展问题数据梳理行动,对全市问题数据进行分析梳理,迅速查明原因并落实整改。同时,主动开展部门数据比对,积极利用全国比对查询系统,及时停发丧失资格待遇人员相关社保待遇。
2.履行职能责任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4)社保经办便民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通办事项“走流程转作风”活动,局领导和相关科室以参保人的身份对通办事项进行亲身体验,发现问题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制定《江门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全市通办”工作方案(试行)》,全市已实现窗口通办事项共64项,分三批上线。三是组织全市社保经办机构做好全市窗口通办业务的岗位权限配置、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解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堵点难点问题。
(5)“城乡居保镇村通”工程存在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村(居)服务力量薄弱等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实地调研与书面调度相结合方式,及时掌握各地社保“镇村通”工程工作进度、工作亮点与存在困难。二是积极推动各类服务资源向乡村下沉,利用全市铺设1970台自助服务设备,实现49项社保业务不出村办理。三是制定全市统一的业务办理指南及业务导办指南,规范完善“镇村通”服务点、社银合作及社保志愿者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到服务标准、业务流程、材料表单、办理时限“四统一”。
(6)基金监管有漏洞。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对2023年以及之前相关要情案件一并进行整改,所有涉案金额均已全部追回。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同类案件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同类问题彻底整改。二是建立健全稽核检查机制和督导通报机制,实行每周一检查、每月一总结、每季一通报,对多发待遇人员及时按行政非诉流程追回,并提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举办稽核队伍业务培训2期,加强各县(市、区)经办人员要情报告制度学习。
(7)清理“休眠账户”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媒体宣传、政策宣讲、志愿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宣传退回个人账户储存额等政策,积极引导并协助办理相关业务。二是将需整改名单结合人员信息、参保情况等进行分类,先易后难分批处理,积极消化历史存量。三是对清理进度实行一月两报并形成动态管理台账,及时在全市相关工作群进行通报,提出指导意见,并对进度落后的县(市、区)进行督导。
(8)推动社保政策宣传力度欠缺。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全市社保宣传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全市开展社保志愿宣传活动近400场次,印制各类宣传物品共16万张,制作社保业务网办系列视频30个。二是优化新媒体宣传平台服务功能,完成自有宣传平台社保业务指引、常见问题汇总、办事导航等服务功能插入链接工作。三是开展社会保险覆盖全民主题宣传、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推广应用主题宣传、社保待遇“看得懂、算得清”主题宣传,全市举办“社保服务进万家”宣传活动超40场次。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的整改情况
(9)落实省助企纾困政策不及时。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宣传,开展“三送”等宣传活动213次,让企业知晓助企纾困政策实行“免申即享”流程,并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企业名单与企业对接等多渠道获取银行账户信息。二是通过与各服务银行对碰账户信息、主动联系企业等方式纠正发放失败的企业账户信息后进行失败重拨。三是强化统筹抓好落实,2022年7月至2023年1月,全市累计发放一次性留工补助资金4.38亿元,惠及8.67万家企业,发放成功率100%,圆满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10)2019年推进社保经办业务上线全省集中式系统的档案整理工作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专题研究,明确工作目标和部署。并召开全市社保经办机构档案系统操作培训班2期,每周收集各县(市、区)档案影像化进度,及时做好分析研判。二是争取上级部门大力支持,邀请省社保局及市委办公室档案发展和管理科前来指导档案影像化工作,增强业务部门实操能力。三是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力量加班加点开展档案影像化工作,目前我市已成为全省档案工作进度较快的地市。
(11)破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历史遗留问题乏力。
整改情况:
一是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共同推进相关衔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最新动态,上下沟通,积极做好衔接准备工作。二是积极参与试点制度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衔接工作的相关测算及风险评估。三是主动发声,协同各县(市、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消除退休人员疑虑。
4.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
(12)对社保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模糊认识。
整改情况:
一是局领导班子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分析研判、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举办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履职能力。三是出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13)对不实信息可能引发的负面舆情警觉性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我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指引,规范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并常态化贯彻执行。二是实行社保领域舆情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化管理,定期做好网络舆情分析报告。三是举办全市社保经办网络舆情处置培训,常态化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三审三校”信息公开流程。
(二)防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力度不足的整改情况
1.服务群众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14)综合柜员制工作人员一窗通办的服务水平不高。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综合柜员制一窗通办工作方案,制定标准化事项清单,优化办理流程,统一受理标准。二是修订《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12345政府服务热线办理工作制度》,做好政府热线件办理的跟踪督办和信访投诉事项处理工作。三是通过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社保办事窗口、政府热线等服务平台开展专项检查,查找服务态度、办事指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并逐一落实整改。
(15)对被委托银行服务监管指引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与合作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召开城乡居保经办工作联席会议,共同推动深化社银合作。二是健全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多样化的业务培训和线上考核,并优化合作金融机构网点工作系统权限申请、调整与注销的备案审批流程。三是从基本服务、账户管理等六个方面入手,对合作金融机构社银服务开展年度考核评价。
2.基金监管存在隐患的整改情况
(16)社保待遇多发错发。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根据原因进行分类处置,实行一类一策,特殊情况一人一策,穷尽办法追回多发错发待遇。二是每月与民政部门火化数据、公安部门死亡销户数据进行比对,同时积极利用全国比对查询系统,及时停发丧失资格待遇人员相关社保待遇。三是实行每周一检查、每月一总结、每季一通报,对多发待遇人员及时按行政非诉流程追回,并提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多发待遇颗粒归仓。
(17)社保基金审批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分析要情发生原因,并制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执法,对于欺诈骗保案件严格按照涉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案件移送工作指引规定程序移交人社部门,并配合做好多发待遇核实和追回工作。三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各类反欺诈宣传约50余条,到商场、社区等公众场所播放反欺诈宣传视频次数超1200次。四是建立工作台账,汇编稽核内控及基金追回相关政策文件,强化资金追回业务督办和指导。
(18)社保基金存在损失风险。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政策办理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并建立工伤先行支付追偿台账,落实先行支付追偿。二是建立全市追偿前置预防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工伤先行支付追偿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市工伤先行支付追偿管理,缩短追偿周期。三是加强沟通,向省局、周边地市、法院、法律顾问了解学习有效处理措施,并开展宣传活动推动企业为职工应参尽参,进一步优化源头预防。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
(19)个别企业惯性中标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修订《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采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进一步规范我局采购项目管理和事前审批流程。三是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对2022年至今已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2018年至今的培训费支出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违规问题。
(20)公开招标倾向性明显。
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警示教育,加强人员思想教育,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暂行工作规范》等要求开展采购活动。二是修订《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采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管理和事前审批流程。三是对2022年至今已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和公开招标项目、2018年至今的培训费支出情况开展自查,未发现违规问题。
(21)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举办内部控制业务专题培训,单列讲授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风险点及内部管控措施,常态化落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及规范程序。二是修订《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职责、资产购置等方面管理程序及要求。三是严格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补登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及时更新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并对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的整改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不深入的整改情况
(22)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
一是局领导班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参加全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并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履职不力的干部及时开展警醒式约谈。三是抓住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等关键节点,针对性开展谈话,提醒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3)作风建设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印发《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二是认真开展2023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各类纪律教育培训13场,每季度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围绕行风建设、工作纪律、工作落实等方面,不定期开展集中检查和明察暗访,查找在政策执行方面存在与群众期望仍有差距的不足与问题,形成问题台账并逐一落实整改。
(24)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权限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学习,组织全市社保稽核队伍进行业务培训,全市社保机构完成各类权限全面排查清理。二是修订《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采购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修订)》,进一步规范我局采购项目管理,并加强采购项目支出审核。三是修订《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资产盘查,梳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等无形资产,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2.党建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25)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制定我局《党(总)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二是制定党务知识学习计划,组织党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增强依规依纪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
(26)执行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制度有偏差。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我局《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述责考核评议工作流程》《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流程。二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党务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进一步提升党务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
3.干部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监督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27)干部队伍专业结构有待完善。
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公开考试、转任等方式充实干部队伍,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储备。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研判分析,强化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任用。三是持续深化培训教育工作,2023年组织、参加各类培训活动103期共985人次,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8)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整理归档不及时。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学习研讨,并安排人事干部参加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业务培训班。二是重新整理2020年以来的提拔晋升纪实材料,对照进行查漏补缺。三是进一步完善本单位提拔晋升纪实工作要求,明确纪实材料的归档时间。四是近距离、多维度考察识别干部,经常与干部面对面谈心谈话,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对干部的意见建议,同时深化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用科学、规范的考核制度评价干部的工作实绩。
(29)干部人事档案整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人事档案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并参加江门市干部人事档案业务培训班。二是及时补充档案重要材料。三是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查漏补缺,严格落实档案材料收集、整理要求,并定期对局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进行“回头看”。
三、下一步计划
(一)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一是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二是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确保整改任务落实率达到100%。三是确保督查问责到位。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对整改责任落实不力、敷衍整改的,坚决问责、严肃处理,并将整改情况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强化政治引领。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抓好成果转化。努力实现党建党务理论和社保业务学习的常态化、制度化,不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谋划工作思路、解决工作难题。三是坚持知行合一。坚决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重大目标任务、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落到实处,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推动我市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上来。
(三)强化党风廉政建设,锻造高效廉洁队伍。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分析研判工作情况,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并完善防范措施。二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不断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做严做细纪实材料归档、人事档案管理、干部交流轮岗等选人用人工作,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分类培训、分级负责的培训制度体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3272925;邮政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102号;邮政编码:529000;电子邮箱:jmsib@jiangmen.gov.cn。
中共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总支部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