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我局办公楼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拟公开向有消防资质的公司进行采购服务。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服务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
(3)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资质;
(4)具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
二、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期限:1年
三、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范围:办公楼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消防灯具、服务大厅喷淋系统等。
四、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内容:
1、室内消火栓系统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气体灭火系统
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5、消防灯具
6、服务大厅喷淋系统
五、以上为定期保养,日常消防系统如出现故障,在接到我局通知后2小时内需派人上门检修。重大节假日前,需派员会同我局检查人员联合开展消防专项检查。在定期保养、专项检查及平时故障处理完毕后,须提供一份保养记录报告或故障处理报告给我局。服务机构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每年组织至少两期以上的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应急演练。
六、零配件更新
需要更换零件的费用由我局负责,更换完成后按实际结算,工程量和价格以双方确认为准,待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和结算相关费用。
七、维修保养费
维修保养费以年为单位计算,签订合同并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额50%,余款待合同期满经评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八、服务机构需保证我局原有消防设施安全,按季度出具整体消防检查报告,并提出消防安全工作建议。
九、服务机构承保后,根据我局消防大楼消防布局,出具一份详细的消防平面图给我局。
十、项目采购最高限额为1.3万元/年(含税)。按照同等服务条件,价低者得为原则。
十一、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3日17时。报价资料(纸质版)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3272892。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