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对我局二楼机房气体灭火系统七氟丙烷气瓶检测与充装服务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名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机房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气瓶检测与充装服务采购。
(二) 预算金额:人民币27000元。
注:含税;包含3个七氟丙烷气瓶及1个驱动瓶检测和充装、拆卸及运输(步梯二楼)、备用瓶租用等费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供应商应该一次报出最终成交价格,在提交文件后不得变更价格。
(三)工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下达指令后7天内完成项目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三)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四)供应商需具备省级市场监督局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测核准证》,其中检测项目包含气瓶检测资质、具备消防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出具合格检测报告服务的能力。
(五)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申请。
三、报价方式
(一)报价时间:2023年12月20日10时至12月22日17时。
(二)报价地点: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四楼办公室。
(三)需提供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及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具体服务事项及报价相关资料。
供应商应当在报价时间段内,将需提供资料文件密封送达报价地点。
四、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102号
联系人:杜生 0750-3272913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