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心机房2022-23年度清洗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采购人名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跃进路102号
一、项目概况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心机房各种电子设备在长期的连续运行过程中,因大气中漂浮的各种尘垢、金属盐类、油污等污染物吸附、淀积于设备表面,需要定期对机房环境及设备进行清洁维护。
二、采购项目及数量
三、清洗服务的单位资质和服务具体内容
3.1供应人资质要求
3.1.1具有法人资格或其分支机构,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3.1.2具有机房带电清洗经验,并有成功案例,才能进入机房,开展带电清洗工作。
3.2信息系统概况
本次进行信息系统中心机房清洗服务的设备含有计算机、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其他设备等。详细设备清单请咨询联系人。
3.3 服务质量要求
3.3.1 清洗总体要求:
A.成交方必需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
B.施工前确认各种设备运行情况;
C.施工完毕清理现场,并进行竣工验收;
D.清洗完工一周后,进行清洁效果跟踪及网络通信情况检测。
3.3.2机房洁净度及质量要求:
A.机房空气较好,人体无不适感,无人员生病、中毒;
B.机房四周及地面均为洁净;
C.设备电缆上无明显污迹;
D.设备表面、机壳、裸露接插件等应干净无尘;
E.清洗后机房静电电压值不超过100V。
3.3.3施工过程安全性要求:
A.清洗过程中及清洗完毕一周内网络通信均为正常;
B.清洗过程中及清洗完毕后各硬件设备与清洗前相同,均正常运行;
C.所有因清洗而临时拆卸或打开的机架、电路板、插件平台、散热风机、过滤网、机框门以及插头(座)、连接线、接线柱、螺丝等附件无损坏且均正确复位,相应标识清晰;
D.电路板及元器件、接插件等在清洗过程中无打火、冒烟、凝露等现象。
四、竞标人须知
4.1竞标人资格
4.1.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并合法用工,具有良好的信誉。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完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有成功案例。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并在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合同争议纠纷,无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
4.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4.2竞标文件的递交
报价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竞标报价时间:2022年11月16日11时至2022年11月21日11时。
五、投标要求和中标标准
5.1竞标要求
5.1.1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万元,供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5.1.2要求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约定安排清洗服务时间,合共不少于六次的清洗服务。
5.1.3付款方式:采购人在预算资金到位后支付首期合同金额的80%。在付款之日起10天内开始第一次清洗服务。在第六次的清洗服务完成验收后再支付余下尾款20%。
5.1.4服务地点: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中心机房。
5.2中标原则及标准
中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合理低价、科学择优原则。
5.3其他约定以最终签订采购合同为准。
六、其他注意事项
6.1竞标人应理解采购人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申报或收到的任何投诉;
6.2采购人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竞标报价文件;
6.3无论竞标人是否中标成交,竞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标有关的费用;
6.4竞标人必须详细审查全部竞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竞标人必须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联系人:黄生,联系电话:3272912。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