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江门市社保局港澳居民在粤参保专题宣传服务项目采用门户网站公开采购、综合评选的方式进行采购确定供货商,现向社会征集项目采购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港澳居民在粤参保专题宣传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制定线下宣传活动实施方案。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制定2个线下港澳居民在粤参保宣传活动策划实施工作方案,并在严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实施。
(二)活动现场布置工作。落实线下宣传活动场地的借用租赁工作。根据活动现场实际,负责制作现场布置物资及主题宣传展板设计制作工作。根据活动流程需要,负责落实音响、电子屏幕等设备的租赁安装调试使用工作。
(三)制作港澳居民在粤参保宣传物料。根据采购方要求,设计制作宣传折页、宣传纸袋、宣传盒纸等宣传物料。其中,宣传折页不少于2万册、宣传盒纸不少于2000套、宣传袋不少于5000个。
三、项目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的项目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宣传物料制作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劳务费、场地布置费、活动场地及设施设备租赁费用。
2、项目服务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2022年1月20日。
四、资质要求
(一)竞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竞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最高限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40000元人民币。项目费用包含宣传物料制作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劳务费、场地布置费、活动场地及设施设备租赁费用等所有费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六、报价方式
(一)报价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项目报价表、项目设计方案。(报价材料加盖公章,信封密封)
(二)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
(三)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跃进路102号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4楼办公室。
七、采购结果选取
按照综合性评选方式,若有多家供应商竞价,综合考虑供应商同类项目经营业绩、资信情况与履约能力、报价等条件;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则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采购结果将在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上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0-3272908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