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 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和《 关于印发江门市2021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函〔2021〕129号)的工作部署,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1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1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1年 工作要点分工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