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向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更加安全的社保服务,切实保障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我市将进一步推进使用社保卡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工作。目前,我市新办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已统一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对全市使用非社保卡发放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将从2021年8月起分期分批转换到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转换时间及对象范围
(一)第一批(8月1日至8月31日):对80周岁以下(含80周岁)已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并有医保个人账户待遇划入社保卡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21年9月起,其养老金将统一转换通过社保卡发放。
(二)第二批(9月1日至9月30日):对80周岁以上(不含80周岁)已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并有医保个人账户待遇划入社保卡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21年10月起,其养老金将统一转换通过社保卡发放。
二、转换方式
本次养老金账户转换将由社保局统一在业务经办系统中提取社保卡金融账户进行变更,单位和个人无需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征收机构网点申报账户变更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账户转换前,如通过原发放养老金的银行卡(存折)扣缴退休医保费的,扣费账户将同步转换至社保卡金融账户扣缴,单位和个人无需到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征收机构网点申报账户变更手续。其中第一批从2021年9月起转换,第二批从10月起转换。
(二)原发放养老金的银行卡(存折)如存在水电费、电话费、电视费等代扣业务的,如需转换到社保卡扣费的,请及时到相应的业务网点办理代扣账户变更。
(三)如需开通对账存折的,可到本人社保卡的发卡银行任一网点办理。
(四)疫情期间请注意做好自我防护,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业务。
如有疑问,可致电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特此通告。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