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代表第33号建议意见答复的函
市府办:
根据贵办《关于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函》,现就办理工作表中第33号杨赣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全国社保联网的建议”,提出相关办理意见函复如下。
一、我市当前针对建议内容有关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全面深化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改革。目前,我市已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管理,持续提升社保统筹层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和制度抗风险能力。其中,自2017年7月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以来,我市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缴费基数和比例,稳步推进社保经办一体化建设等省级统筹措施。2019年,我市上线省社保集中式系统经办社保业务,全省统一社保业务经办系统;2021年7月1日起,推进第一批全省社保高频服务事项如企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即退休业务)省内“窗口通办”,实现“就近交件、异地受理、属地办理、坐等送达”的省内通办模式。
(二)逐步推进社保经办业务“一次办”“马上办”“全上办”。上线社保网上业务申办便民服务系统,实现48项社保信息数据网上查询,实现社保参保缴费清单凭证、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凭证等常规性凭证网上打印,实现异地就医备案、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等5项业务网上办理。社保经办自助服务载体向移动端发展,28项高频业务实现全流程网办。78个政务服务事项100%实现一次办、马上办,网上办达72%、就近办达87%。
(三)取消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自2021年4月1日起,我市取消省内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一方面,省内参保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 金条件时,直接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历史信息审核和基本养老金核定发放业务,由待遇申领地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参保人在我省的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无需办理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另一方面,跨省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与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实现简化优化。参保人申请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省外时,直接由省内最后参保地社保机构统一归集养老保险信息后将全部养老保险信息转至省外。另外,参保人申请办理退回个人账户存储额或在职死亡待遇业务时,在省内多地存在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向其中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四)进一步推进社保卡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目前,我市应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共31万人。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我市将进一步推进使用社保卡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待遇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均要通过社保卡发放基本养老金;从8月起,对目前全市非社保卡发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分期分批转换到社保卡金融账户发放。
(五)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实现联网结算。我市进一步扩大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范围,精简异地就医备案流程,丰富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实现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办理。目前,全市已纳入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63家,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58家,覆盖了我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和异地就医需求量较大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不断提升社会保险统筹层次。进一步巩固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逐步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功能。根据上级的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巩固和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根据省的部署逐步实现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
(二)完善社保缴费确定机制。根据省的统一部署,逐步统一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等政策,全面实施阶段性下调费率、减免社保费等政策,完善缓缴、延缴等参保缴费机制;完善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机制,实施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完善差别化、可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解决社保堵点、痛点问题,全力强化社保经办服务短板,解决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全面推进我市社保业务“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实现更多社保业务“全市通办”。配合落实“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程,全面推行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逐步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门诊和工伤保险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工作,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
特此函复。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