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1.项目名称:江门市社保局办公用房优化调整修缮工程
2.基本概况:详见工程采购需求。
3.工程地点:江门市社保局办公大楼4、5楼。
4.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5.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并接到采购人书面入场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工。
6.项目最高采购限价:60.140503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2.供应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详见附件
四、响应报价
响应人应提供正本、副本各一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封面、目录、响应书、响应价格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和其他内容构成。
五、费用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后10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30%;工程进度达80%,支付合同总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余下20%工程款。
六、项目报价
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2日11时。报价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冼生,联系电话:3272913。
附件:1.江门市社保局办公用房优化调整修缮工程采购需求。
2.江门市社保局办公用房优化调整修缮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
3.江门市社保局办公用房优化调整修缮工程项目施工设计图。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