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社保经办工作推广力度,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的社保经办工作氛围,计划开展江门市社保局2020年电视电台新闻媒体宣传项目。相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江门市社保局2020年电视电台新闻媒体宣传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电台宣传平台建设
1、服务形式和数量要求:江门本地主流频道中开设社保专题节目,每周两期(首播、重播),每周四上午8:00和下午17:30分播出,每期播放时间约2至3分钟,做到社保知识解读通俗易懂,确保宣传效果良好。音频成品资料每月一次反馈采购方,采购方享有使用权、版权。
2、服务质量要求:社保专题节目应有固定的栏目片头。节目固定时段收听率需在当年频道收听率中排行前三。
(二)电视媒体平台建设
1、服务形式和数量要求:一是根据宣传内容主题制作社保 及工作宣传短视频,视频时长不少于5分钟。提供服务方应在江门本地主流频道设置专题宣传栏目,定期播放宣传视频。项目期间制作宣传短视频不少于6条。视频成品资料每季度一次反馈采购方,采购方享有使用权、版权。二是在江门本地电视新闻栏目开展社保宣传,从多渠道、全方位向广大市民宣传社保政策的法律法规,解答参保人关注的社保方面的热点难题。每月开展社保宣传1至2次,项目期间开展社保宣传不少于20次。具有江门特色的社保经办工作经验新闻素材需积极向省级合作媒体平台推送。
2、服务质量要求:专题宣传栏目播放时段收视率需在当年频道收视率中排行前三。项目期间,省级合作媒体平台(含新媒体)推送我市社保经办工作信息不少于2次。
(三)新媒体平台合作推广
1、服务形式和数量要求:项目期间,在上述合作本地媒体的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社保政策宣传及工作推广信息。信息推广方式由服务提供方根据新媒体平台实际进行调整修改。项目期间,市级媒体平台推送江门市社保工作信息不少于12次,并积极向省级合作新闻媒体新媒体平台推送相关信息。
2、服务质量要求:项目期间,市级综合信息类新媒体平台推送次数不少于10次,省级新媒体平台推送我市社保经办工作信息不少于2次。
三、项目服务报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200000元人民币。项目费用包含设计制作费、劳务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四、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注册地和办公经营场所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江门本地有实体办事联络机构。
(二)注册资本高于伍佰万人民币。
(三)拥有视频制作以及影视节目制作等文化产品制作、传播的资质。
(四)具有良好的拍摄策划、宣发与传播能力。
(五)具有独立拍摄、制作的专业团队,拥有记者专业资格认证人员不少于20人。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失信被执行人报名
五、报价需提交资料
(一)书面报价表。
(二)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本项目运营服务方案。
(四)以往类似项目案例。
本次报价须将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截止时间、成交结果公告等相关事项
(一)报价时间:本公告发出时起至2020年9月15日上午10:00止。
(二)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4楼办公室(江门市蓬江区跃进路102号)。
(三)本项目由我局按“综合评选”原则选择服务供应商,成交结果将在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上公示。
(四)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5日止。
(五)采购单位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0-3272908。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