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积极响应国务院、省、市关于开展“减证便民”工作的部署,对我市社保经办领域各类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现已在全市范围取消社保缴费证明、参保人死亡证明材料、户籍注销证明、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等12项证明事项。
重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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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12项取消的证明材料,我局已及时调整网上办事大厅和窗口办事大厅相关事项的材料清单及办事指南,已不再向各位街坊收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群众提供证明过多过滥和不统一、不规范问题,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