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近日,我市某公司人事行政部的一名职工说,“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企业经营或多或少出现困难,江门通过持续降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对我们这些制造业实体有现实意义。这种最实际、最直接的降费行动对于企业帮助明显,实效性最强,体现了政府对实体经济的支持。”
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社保缴费成本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降低我市用人单位用工成本、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工伤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我市各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在执行浮动费率的基础上,统一阶段性下调50%,政策延长执行至2022年4月,目前我市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仅为1.55元/月/人。
实施阶段性降费期间,参保单位不需另行申请调整费率,由税务部门按规定统一下调。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不会受阶段下调费率的影响。
我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继续实施阶段性下调,为广大参保企业送了一份实实在在的大红包,助推了企业发展,充分体现了我市党委政府暖企业、稳就业、与企业共渡难关的坚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