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小编向大家介绍了七类人员可在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以城乡居民身份中途参加城乡医疗保险(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简称“医保一档”),今天小编将为大家讲解不同人员中途参加医保一档需注意哪些事项。
一、本市户籍和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
1、2020年1月起,办理人持出生证、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扣费银行账户(父亲或母亲的银行账户),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异地务工人员参保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未提供身份证号的新生儿参保人,应在办理入户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身份证号信息的补录手续;
2、新生儿从出生次月1日起,六个月内参加医保一档的,自出生日起享受待遇(享受跨年待遇的需同时缴纳两年医保费);
3、出生六个月后参加医保一档的,从参保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二、持有我市居住证的人员
1、持有我市居住证的人员带身份证、居住证、扣费银行账户等,到居住地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2、居住证到期后自动停保,自动停保当年若已缴费成功的可按规定享受当年全年医保待遇,次年未重新申请参保的停止享受待遇;
3、参保人若需在次年继续参保,应持新的有效居住证到居住地基层服务机构按规定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三、其他中途参保人员
其他中途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扣费银行账户(社保卡)等,到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1、当年新转入江门就读的学生还需提供学籍当年转入证明;
2、当年就业转失业人员、按规定领取完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还需提供失业证明(含当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失业待遇支付决定书》);
3、当年的退伍军人、刑释人员、户籍新迁入人员需提供当年退伍、刑释或户籍新迁入证明;
4、未参保的困难居民由属地民政、残联部门核实后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四、中途参保的缴费标准
中途参保人员需按规定的全年缴费标准进行缴费,2021年医保一档的缴费标准为336元/人,参保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温馨提示
以上是小编带来不同人员中途参加医保一档需注意的几点事项,大家都收藏好了吗?如果大家对我市社保政策有疑问的,可在办公时间致电参保地社保经办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