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多参保人咨询“在我市累计缴满二十年职工医保能终身享受待遇吗?”答案是不一定的。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我市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终身享受我市职工医保待遇:
【情况一】2018 年前首次参加我市职工医保或二档
2018年1月前首次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且无异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转入的,累计缴满职工医保2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终身享受待遇。
【情况二】2018 年及之后首次参加我市职工医保或二档
2018年1月后(含当月)首次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且无异地职工医保缴费历史转入的,累计缴满职工医保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终身享受待遇。
【情况三】有异地职工医保缴费历史转入
有异地职工医保缴费历史转入的,除符合情况一或情况二要求的累计缴费年限外,还应同时满足在本市累计缴交职工医保满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含转出后转回本市的缴费历史)的条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终身享受待遇。
【温馨提示】
缴满上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期间,还需逐月缴费才能享受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参保;若通过用人单位参保的,用人单位必须依规为雇工购买社保。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使患病的参保人获得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和经济压力,依法参保必须引起大众的重视。
如参保人对我市社保政策方面有疑问的,可在办公时间致电属地社保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