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自己辞职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了解一下,快来看看这笔钱能否帮到你。
一、什么情况能否领取失业补助金
1、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失业人员(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敲黑板!!
★注意时间范围,2020年3月至12月!!
★注意前提条件,失业前参加失业保险!!
二、失业补助金有多少
1、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2、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敲黑板!!
★2020年3月至6月领取失业补助金,可享受2020年3至6月期间价格临时补贴
三、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怎样算
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自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年3月。
敲黑板!!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一次。
★在2020年3月后至我市实施方案印发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2020年3月及3月后连续符合申领条件月份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申领方式】
快速便捷的线上申领:
途径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中的“广东社保服务”专栏(http://hrss.gd.gov.cn/gdsbfw/)→社会保险网上个人服务→失业待遇→失业补助金申领→失业补助金申领。
途径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①失业补助金申领(部平台)→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或者②失业补助金申领(省平台)→失业保险服务→失业补助金申领。
途径三:“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社保医保→失业→失业补助金申领
线下申领:
在我省有多个参保地缴费的应向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其中在2020年3-6月期间失业又跨统筹区参保的,向最后失业的参保地申领。
【申领失业补助金注意事项】
1、不得申领或停发失业补助金情况:①正在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②已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终结失业保险关系且之后无参加失业保险记录的;③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④应征服兵役的;⑤参保关系转出我省的;⑥移居境外的;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⑨被判刑收监执行的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
3、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失业人员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对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4、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