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蔡女士前来社保大厅咨询:“我上个月刚将户口从湛江转来江门,暂时未打算工作。现在能否买城乡医保?”蔡女士所说的城乡医保,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以下简称医保一档),每年的集中扣费期在上一年度10月至12月。2020年医保一档的集中扣费期已过,但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医保发〔2019〕75号)规定,蔡女士的情况属于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是可以中途参加医保一档的。
另外,小编重点带大家来看看中途参加医保一档需注意哪些事项。
一、符合中途参加医保一档的人员
1、本市户籍和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
2、当年本市新入学(含幼儿园、托儿所)或转学(含幼儿园、托儿所)的非本市户籍在校生;
3、当年本市户籍的就业转失业人员(含跨年按规定领取完失业保险金人员);
4、当年本市户籍的职工退休人员(指未达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最低累计缴费年限,且不选择继续同时参加医保一档和二档的人员);
5、本市户籍的当年退伍军人;
6、刑释人员和市外户籍新迁入人员;
7、当年申领我市居住证的人员;
8、未参保的困难居民。
新生儿中途参保注意事项:①2020年1月1日起,需持入户后的户口簿等资料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手续;②新生儿从出生次月1日起,6个月内参加医保一档的,自出生日起享受待遇(享受跨年待遇的需同时缴纳两年医保费);③出生6个月后参加医保一档的,从参保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二、缴费标准
中途参保人员需按规定的全年缴费标准进行缴费,2020年医保一档的缴费标准为336元/人,参保缴费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
三、缴费手续
1、持有我市居住证的人员带身份证、居住证、扣费银行卡和委托商业银行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授权书等,到居住地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居住证到期后自动停保,自动停保当年若已缴费成功的可按规定享受当年全年医保待遇,次年未重新申请参保的停止享受待遇。参保人若需在次年继续参保,应持新的有效居住证到居住地基层服务机构按规定重新办理参保手续。
2、本市户籍和在本市参保异地务工人员的新生儿办理中途参保。办理人持出生证、父亲或母亲的户口簿、扣费银行账户(父亲或母亲的社保卡)和委托商业银行代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授权书等,到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异地务工人员参保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未提供身份证号的新生儿参保人,应在办理入户后5个工作日内到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身份证号信息的补录手续。
3、其他中途参保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扣费银行账户(社保卡)和委托商业银行代扣缴医保一档费用授权书等,到所在地的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其中,当年新转入江门就读的学生还需提供学籍当年转入证明;当年就业转失业人员、按规定领取完失业保险金的人员还需提供失业证明(含当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失业待遇支付决定书》);当年的退伍军人、刑释人员、户籍新迁入人员需提供当年退伍、刑释或户籍新迁入证明。未参保的困难居民由属地民政、残联部门核实后及时办理参保手续。
以上是小编带来关于中途参加医保一档的几点小知识,大家都收藏好了吗?为保障医疗保险权益,符合参保条件的群众赶快带齐材料到属地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医保一档参保手续吧!
如果大家对我市社保政策有疑问的,可在办公时间致电参保地社保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