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社保经办部门作为服务群众、保障民生的一线民生服务部门,全市社保人众志成城、全力以赴,立足自身岗位,从保障医疗费用结算、保障社保待遇发放、保障服务环境安全“三大保障”出发,以优质的民生保障予群众厚实的安全感,齐心打响抗击疫情的人民战争。
一、保障待遇让参保人 安心生活
一是保障工伤待遇保护最美逆行者。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部署要求,对工伤职工在认定工伤前的医疗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在认定工伤后再由工伤基金按照规定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消除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二是实现待遇提前发放保障参保人基本生活。江门市社保局优化社保业务办理流程,全力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准时足额发放。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通过延长各项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期限,明确在疫情防控期间,符合社保业务办理条件的,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无申请时间限制,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规定发放。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的,不暂停待遇的发放。截止至2月7日,全市34.5万企业退休职工64818万元养老金、约7000失业人员1180万元失业保险金和904人次298万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已全面提前完成。
二、保障服务让群众 安心办事
一方面,推行“不见面”办理保证社保服务不间断。一是紧抓“快”字,全面实现社会保险业务网上受理。结合疫情防控减少人员聚集需要,在新春佳节期间,江门社保人紧急组织各市区制定全市社保业务网上受理处理流程。在全国法定假期结束前,完成全市社保业务网上受理信息服务功能开发、上线工作,全面实现社保业务网上受理,6大险种20类社保业务实现网站、微信公众号双平台受理。截止至2月11日,全市办理网上社保受理业务1213次。二是紧抓“常”字,实现高频次社保业务全流程不见面办理。结合省社保业务工作指引要求,对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异地就医备案、生育津贴申请、普通门诊选点等7类群众办理频次高的社保业务进行业务流程简化和证明材料标准化。利用江门市社保便民网上服务系统,实现高频次业务网上申请网上办结,全流程不见面办理。2月3日至2月11日,全市社保业务“网办”量与网上信息查询量达33856人次。
另一方面,强化实体窗口管理保证服务大厅安全健康。一是预约服务避免人员聚集。江门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大力推行“网上预约”模式,以预约数据和网上受理数据相结合,科学分配前台窗口力量,全面圧减业务办理平均时间,避免人员聚集风险。二是强化消毒避免交叉感染。加强各级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协调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国家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加强经办大厅的消毒、清洁工作,及时对办事大厅柜台、自助服务机具等设施设备实施严格消毒。按规定为窗口工作人员配备口罩等防护工具,要求到经办大厅办事的群众应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避免交叉感染。
三、保障结算让患者 安心就医
一是落实医保政策。1月24日(大年三十)制定江门市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待遇应对疫情处置工作方案,落实国家、省疫情防控相关医保政策,对确认疑似和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患者,符合国家、省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全部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做好参保患者医疗保障工作。协调各市(区)社保局对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临时提高周转金额度,专门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向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预付周转金共1650万元,减轻医疗机构垫付压力。
二是确保结算顺畅。市、县两级社保经办机构从1月24日起24小时为参保人提供医疗费用结算咨询引导电话服务。简化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流程,推广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电话等备案渠道,全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24小时为疑似和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患者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引导患者在首诊地安心就医。对于医保未年审或缴费延迟影响医疗费用正常结算、急需办理特定病种门诊专用证等情形,江门市全面完成全市86万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情况摸底工作,积极协调2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系属地社保业务专员,由业务专员通过电话或网络急办等方式提供精准服务,确保医疗费用顺畅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