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方案》规定,2019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是我市2020年度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简称医保一档)的集中参保缴费期。2020年度医保一档的缴费标准为336元/人。
符合参保条件的市民因存款不足等原因,导致未能按时代扣个人缴费的,视为自动弃保,将影响2020年医保待遇。
参保缴费方式:
1、对原已参加医保一档且未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直接从本人指定的缴费账户中代扣代缴医保一档个人缴费。
2、对新参保的城乡居民,可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社保卡(或扣费银行账户)等资料到户籍地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持有我市居住证的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扣费银行账户和委托商业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三方协议书等,到居住证基层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温馨提示:
1、自2020年1月起,新生儿参保需持入户后的户口簿等资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新生儿从出生次月1日起,6个月内参加医保一档的,从其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6个月后参加医保一档的,从参保缴费成功次月1日起享受待遇。若新生儿享受跨年待遇的,应同时缴纳两年的医保一档费用。
2、医保一档具体参保缴费办法请咨询户籍或居住所在地基层服务机构。
3、各市(区)社保局咨询电话如下:
参保地 |
咨询电话 |
蓬江区 |
0750-3272933 |
江海区 |
0750-3818194 |
新会区 |
0750-6102222 |
台山市 |
0750-5613307 |
开平市 |
0750-2212028 |
鹤山市 |
0750-8933160 |
恩平市 |
0750-782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