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市社保局把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精准发力,拓展创新经办服务渠道,不断强化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一)推进贫困人员社会保险应保尽保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积极配合落实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工作,大力推进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推进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做好农民合同制工人参加失业保险工作。
(二)确保社会保险待遇应发尽发
将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逐步提高贫困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定期提高工伤保险相关待遇标准, 防范因工伤、失业致贫返贫。
(三)提升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推广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应用,提升经办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便民化水平,提高经办人员服务意识,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开展社会保险扶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的重要内容,市社保局将持续推进2018年至2020年社会保险扶贫专项行动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