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是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要求,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对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情况进行记录、补充完善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全民参保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将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相关工作。
根据广东省人社厅转发的《关于印发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办[2017]96号),明确指出本次全民参保登记对象包含两类人员:一是我市户籍人员,未参加任何险种社会保险人员;二是在我市参保的非我市户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
调查登记内容涵括两方面。一是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常住地址、联系方式等;二是个人参保情况,包括就业状态、未参保原因、当前已参加的社会保险的险种、参保状态等。
如何在基层群众中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据悉,为确保本次全民参保登记能落到实处、见到实处,我市除通过电话联系、媒体宣传,还采取群众主动登记、入户核对登记两种方式,将参保意识推向常态化。群众主动登记是由登记对象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公告指定的地点进行登记。入户核对登记则是为以更直接、准确的方式实现参保登记。我市将组织调查队伍,以户为单位,对辖区范围内调查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届时,调查员将佩戴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证”上门对被调查群众进行信息登记,这些信息仅用于录入全民参保数据库,将进行严格保密。因此请调查对象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个人参保信息,便于我市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对我市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意义重大,此举必将利于整合和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