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套现属违法行为
市社保局教你如何正确提取社保卡个人账户资金
近日有媒体报道,深圳市公立三甲医院医生涉嫌与不法分子相勾结进行社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套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在日常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中,通过冒名就医购药等虚假手段骗取基金的;采用转手倒卖药品等手段套取基金,非法牟利或不当得利的;将本人社保卡给他人使用造成基金损失的等皆是常见的个人账户违规行为,是违法的,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如何正确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什么情况下才可以提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呢?下面,让小编给大家详解一下吧!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是医保基金的组成部分,个人账户资金的累存是防患于未然、满足就医需要和生命健康的保证,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关乎每位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其建立目的是为参保人积累资金解决其门诊或小额医疗费用,减轻参保人负担,起到平衡参保人医疗风险,实现个人自我保障的作用。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看病购药、健康体检,支付住院、门诊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和自费部分等。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医疗消费,归参保人个人使用,超支不补,结余滚存,除国家和省另有政策规定外,个人账户不得提取现金。
但是,当参保人出现以下特殊情况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处理个人账户资金:
(一)职工因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本统筹地区,终结医疗保险关系时,其个人账户存储额退还给参保人。
(二)职工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时,可以支取其个人账户资金。
(三)参保人在参保期间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四)参保人出境(包括港、澳地区)定居的,其个人账户资金可退还本人。
(五)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其个人账户资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支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