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和结算经办业务培训班
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江人社发〔2016〕440号)的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从而实现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4月5日-6日,我市举办了为期两天的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和结算经办业务培训班,市人社局、市社保局和各区(市)社保局分管领导,医疗保险业务科室负责人及业务骨干40多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班由市社保局苏劲伟副局长主持,主要围绕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控制和分解的主题进行,分别由市社保局相关科室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算编制情况、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总额控制有关经办流程、数据提取口径等进行讲解,并对各区(市)社保局在住院费用总额确定和分解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和问题进行统一和明确。在讨论环节,各区(市)社保局代表也结合属地实际对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总控和结算经办规程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最后,市人社局林辉局长就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总额控制指标确定、分解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完善住院费用总额控制制度;二是各级社保局统一认识,统一操作;三是认真履职,加快总控政策落地。
通过这次培训,各级社保局均加强了对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有关工作的认识,统一了有关数据提取口径、总额确定和分解原则等,促进我市医保付费改革的顺利实施,提高我市医保控费和经办管理水平,确保基金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