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参保人普通门诊就诊需求,进一步减轻参保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我市于今年1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江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的意见》,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门诊选点由原来的一个增加为两个。即原来选定一家基层医疗机构为门诊选点的,可再增加选定一家非基层医疗机构为门诊选点;原来选定一家非基层医疗机构为门诊选点的,可再增加选定一家基层医疗机构为门诊选点。
职工医保参保人增加门诊选点后,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60%;未经转诊直接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仍为50%不变;享受基层选定医疗机构和其他选定医疗机构两个最高支付限额待遇。即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每人每月累计最高支付限额5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每人每月累计最高支付限额4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80元),当月累计未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可结转下月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其他医疗待遇不变。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新增选点业务从2017年1月1日正式开始办理。新增门诊选点时间不作限制,参保人在就医前办理选点手续即可。但若办理选点变更手续则需在每年的10月到12月期间办理。参保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增加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一、登录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http://sbj.jiangmen.gov.cn)自助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办理,或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安装社保手机自助终端,通过社保手机自助终端进行办理;
二、持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到参保人想选定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办理;
三、持社会保障卡到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蓬江区参保人须在邑门式服务中心)前台或者到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自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