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及主要信息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司法局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江门市司法局公务用车维修和救援服务。
(三)采购项目服务时间:2024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四)预算金额每年约2.2万元(含税),据实结算。
二、服务要求
1.供应商有专业的技术队伍,维修设施设备齐全,有完善管理制度。
2.供应商应提供江门市市区内24小时拖车服务,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接送维修服务(不另行收费);提供车辆维护技术指导。
3.维修开始前,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本次送修的车辆检查情况、需要进行维修的内容和报价,经采购方确认同意后,供应商才可以开始维修。供应商向采购方申请付款时,应先向采购方提供维修结算清单和相当于采购人付款金额的发票。
三、采购供应商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三)近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情形。
(四)供应商必须有承接及管理汽车维修服务相关业务的经历,且从事汽车维修相关业务3年(含)以上,并且无不良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接、转包。
四、资料提交要求
响应材料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的经营许可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机构介绍、服务方案、维修项目报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服务承诺与保证。
五、公示时间
2024年6月12日至18日
六、材料提交的时间及方式
请有意报名的单位于2024年6月18日17:30前,将加盖公章的以上资料文件放入档案袋并使用加盖公章的封条密封后递交至江门市司法局办公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业街1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750-3887822。
江门市司法局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