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控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复议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结合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实际,现就近期行政复议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7月11日(周一)起,全面暂停办理现场行政复议服务,恢复时间另行通知。此前已安排近期现场调查、听证审理等行政复议事项的,由工作人员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联系,视情况予以改期或者通过其他渠道进行;
(二)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可通过“江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的要求,以邮寄方式提交书面材料(行政复议咨询电话:0750- 3273880);
(三)因办理紧急业务需要进入行政复议中心的,须配合测温、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粤康码、行程卡,进场后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体温异常、粤康码非绿码的人员谢绝入内。
因疫情防控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恢复现场办理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江门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
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